【特約評論】「官學勾結」與政府顧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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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最近報告指,有部門濫用公帑進行顧問研究,當中涉及高等院校。我在澳門大學工作超過十年,對此現象有以下觀察。

政府委託大學學者進行顧問研究,在世界各地非常普遍,本來理所當然:學者將專業知識應用在顧問研究,對政府政策作出回饋,有助改善施政,促進善治。然而,澳門的顧問研究卻早已濫竽充數。不少學者往往學非所用,不務正業,以賺取顧問費用及維持與政府良好關係為經,為政府政策保駕護航為緯,把學術研究以至大學教師的基本操守置之不顧。

學者接受委託進行顧問研究,最基本的考慮理應是研究與自己的專業有關。對自己專業以外的範圍,學者的認識與一般人無甚分別,理論上不能勝任顧問工作。但實際是,政府部門或貪求方便,或照顧學術界的關係戶,在委託顧問研究時往往不求好否只求就手,不太理會專家的專長與水平,於是出現傳媒學者進行房屋政策研究,社會福利專家研究舊區重整政策,初級教授擔任顧問研究團隊領軍的怪現象。而由前傳媒學者經營的某「御用」民調機構,更包攬不同政策領域的研究。倘若研究不屬顧問的專長與水平,研究結果可信其實相當有限。

同時,顧問費用有時很是豐厚,不少學者趨之若鶩至影響本身的學術研究。要知道,現時大學教授課時每周只有寥寥數小時,背後的假設是教授教學之餘,還要承擔一定的學術研究。如果教授犧牲學術研究從事顧問研究,變相鼓勵教授利用工作時間從事兼職工作。

然而,某些與官方關係非常密切的學者,學術著作寥寥可數,卻接手大量顧問報告。若在香港或其他外地大學,老早被指研究不足影響教學質量而丟飯碗,但當中卻有人步步高陞,這種情況與大學監管不力有關。又另有教授公然在校內會議上指,自己有需要進行政府顧問研究,要求校方把顧問研究視為學術研究,與國際學術界普遍做法背馳,對教研質量影響很大。這些教授不少就職公立大學,我認為審計署應展開調查,了解大學有否善用人力資源和公帑。

再者,有學者反映,在撰寫顧問過程中,政府人員不斷發揮影響,務求令顧問報告結果合乎政府既定立場。而學者為求盡快完成報告收取顧問費用,投其所好在所難免。換言之,政府的所謂第三方研究,往往只能代表政府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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