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到澳門 擺地攤被捕 Roman:法律嚴苛 人情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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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到澳門的俄羅斯背包客日前在水坑尾擺地攤時被警方拘捕,事件經Facebook廣傳後引起極大迴響,不少網民都聲援他,並質疑警方拘捕行動理據何在?事主Roman Khromov後來解釋,被帶返警署後,警方要求他簽一些文件,但由於沒有英文版本,雙方的英文水平亦有如「海軍鬥水兵」一樣,即使解釋一番仍不清不楚。他亦指,流浪4年從沒試過被人拘捕,雖然警方對他尚算友善,但「同是天涯被捕人」的還有一名在街頭拉小提琴的法國人,號稱「國際旅遊城市」的澳門竟用嚴苛法律對待街頭藝人,Roman對此感到失望。

31歲的Roman曾經做過演員、消防員等工作,4年前決定購買單程機票,展開流浪之旅,多年來踏足過不少國家。被問到為何會決定流浪?Roman坦言很難解釋原因,「我是一個喜愛自由的人,我想多見識這個世界,所以當時沒有想太多就出走了。」他又指,擺地攤並非為賣東西,而是希望透過分享他在世界各地的流浪經驗,結識不同地方的人,並以相片作為共同回憶,捐款與否是他們的自由,「即使不捐款,我也很願意讓他們拿走照片當作回憶。」

圖片來源:Roman Khromov  Facebook 專頁

Roman 4年來踏足過不少國家 (圖片來源:Roman Khromov Facebook 專頁)

治安警回覆傳媒查詢時指表示,由於Roman在公共地方擺地攤,未有通知民署,違反第47/98/M號法令第三條,故邀請他回警區協助調查。又指處罰屬民署權限,故當日未有作出任何檢控。而Roman亦將會在今天離澳前往菲律賓,並擔憂出境時未知會否被截查。他認為,雖然事件令他對澳門的印象有點改觀,但仍覺得澳門人對他十分有友善。經過今次事件後,Roman的人氣急升。訪問期間,記者觀察到他的Facebook上有不少人向他致以慰問,亦有不少人親身前來為他打氣。

近年本澳有不少音樂愛好者在街頭表演,礙於現行法律存在灰色地帶,當局執法與否視乎表演者「好唔好彩」。不少人認為,政府對街頭表現者的態度,可以反映一個地方的友善程度,以及體現政府如何看待社區文化。近年外界關注公共空間是否可以進一步開放,給予空間讓街頭藝術者發揮所長,《論盡》曾向民署查詢,但至今仍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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