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明日起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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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報頒布〈修改《機動車輛稅規章》〉,明(24)日起生效。

按計稅價格級別,汽車在結算時採用的平均稅率調升至40%至72%,電單車則調升至24%至50%。法例同時取消了專門用作旅遊用途的客運車輛的稅務豁免,但設有過渡規定。已取得旅遊局發出的具約束力的贊同意見書者,若於法例生效後15日內向財政局遞交稅務豁免確認申請書,且附同由旅遊局發出的贊同意見書,仍然可以取得豁免。

另外,法例亦取消了參與新機動車輛商業循環的經濟參與人,每月底前須向澳門財稅廳遞交M/7格式申報書,申報其上月取得、進口或移轉新機動車輛,以及把新機動車輛撥作自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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