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關長賴敏華自殺案發生至今,當局一直無解釋案件的種種疑點,如自殺動機、自殺前的手機通訊、病歷報告等,令坊間對案件存在不少揣測,並批評當局隱瞞事件。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今日再被問及案情時強調,警方沒有隱瞞案情及延遲通報,指過往處理自殺案時,只會一次過公佈案情。當局多次向外公佈關長自殺案情,是為滿足公眾知情權,又指11月2日所召開的記者會是經檢察長特意批准,屬「史無前例」。他理解公眾對案件有所懷疑,但重申當局並無刻意隱瞞任何案情,「到目前為止我都唔知有乜嘢要隱瞞!我有乜必要去隱瞞?」
黃少澤指出,司警主要職責為判斷死者是自殺抑或他殺。若確定為自殺,警方會儘可能調查動機及原因,但無責任查到水落石出。他重申,案件仍處於調查及保密階段,大部分調查工作已完成,但尚有部分仍偵查中,故無法透露具體案情。待司警完成最終調查報告後,便會交予檢察官確認,當局亦會建議檢察官公佈調查報告,但認為個人私隱大於公眾知情權,公佈與否需經家屬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