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障小業主」為名? 議員質疑海一居3千買家有「水份」

2015-10-10_11-40-40

「海一居」爛尾樓花由18幢50層商住樓宇組成,加上疄鄰港珠澳大橋落腳點位置優越,有地產業內人士估計,這個巨型樓盤至少值800億。之前有民間團體建議,政府可要求保利達再補地價,重新批給有關地段,以免雞蛋碰石頭,最終受害的還是已買樓花的小業主。但政府必須動用龐大公共利益去保護的究竟是「雞蛋」還是炒家?再補溢價金究竟是多少?這塊圈地多年的地皮放與不放?政府至今還未有定案。

有傳重新計算溢價金是20億左右,相對這個樓盤的800億身價,似是政府出雞、發展商出豉油,除笨也有精。政府不能果斷的收回這塊佔地相等於8個足球場的地皮,只因這個「傳奇樓盤」剛好成功趕搭《樓花法》尾班車,毋須按新法要完成基本結構才能出售。「海一居」單位總數多達5220個,保利達聲稱已賣出3千多個單位,但至今只有300多個即大約一成小業主向議員求助,即使部分人持有多於一個單位,其他單位究竟在誰手上,尤其令人關注。來自銀行界的間選議員鄭志強認為,政府應先搞清楚這些單位的銷售情況,當中含有多少水份,才能決定解決辦法,以免有人誇大實際受影響的小業主數目,綁架小業主和提供貸款的銀行界,藉此要求政府將土地續期。

鄭志強接受《論盡》專訪時表示,事件至今仍然有很多地方尚未清晰。政府應先登記小業主資料,釐清當中有多少是買家、炒家,多少本地居民?多少單位以公司名義購入?這些公司的股東背景為何?另外,樓盤涉及的建築放款和樓花按揭也是有文件可追查,掌握這些資料才能判斷是否有人存心托市或誇大受影響小業主的假象 作為跟政府討價還價的籌碼。」

究竟補地價是否一個可行方法?鄭志強對此有保留,重申現時政府未提供有關資料,不宜過早作出判斷,「應先讓社會知道有多少小業主受影響,倘若人數只係好少,政府是否值得動用咁大公共利益去處理?」我們曾向行政法務司查詢買家背景及貸款資料,但當局一直沒有具體回應。

另外,海一居的街線圖早在2010年2月批出,鄭志強質疑為何發展商遲遲未動工履行買賣承諾,「不能用政府遲回覆做借口,如果發展商不提出更多要求,批了則儘快起樓便不會有延誤。」

對於發展商聲稱 工務局要求提交環評報告令發展期延遲了3年,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反駁,街線圖清楚列明塔樓寬度不可超過50米,以及要遵守「塔樓間距要大於最高塔樓高度的1/6」的規定,如果發展商按政府規定入則,不是為了搏起更多更密,審批程序不會一拖三年,海一居拖到今時今日責任根本不在政府,但他同意補地價重新批予發展商,以免後續可能引發的訴訟,小業主或收樓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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