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屆立法會選舉污煙瘴氣,社團負責人和參選人雙重身份兩邊走位,有擋箭牌係身,連廉署都明言打擊蛇齋餅糉有難度,必須修法。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明年初《立法會選舉法》修訂草案將進行諮詢,預料在2017年立法會選舉前完成修法。修法方向主要是增加間選競爭和選舉公平性,至於具體會引入哪些改革,當局則未有透露。多位議員都關注提案時間太緊,擔心修法草草收場或趕唔切變成廢案。
除了立會選舉,特首選舉法也將修訂,但陳海帆也明言修法跟政制發展、推動民主化無關,皆因當前政府要主力發展經濟,須保持政治體制的穩定,才能長治久安。
直選議員區錦新即場反駁,循序漸進推動民主不會妨礙一個地區的穩定,這根本不是藉口。相反澳門經濟過去幾年已走得很遠,但權力的上層建築遠遠落後,由此衍生了不少問題。中央對政制發展其中一項重要原則是「循序漸進」,理應每一屆選舉都有進步,這才叫「循序漸進」,而非原地踏步。陳海帆只稱「 如果每一屆選舉都要改,那不是一個穩定的政治體制。」 重申當局只會在2012年政改「+2+2+100」的基礎上完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