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賢停車場私自賣月票卡 最高罰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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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投案】交通局公佈,有停車場涉違反規定私自出售月票測試卡。當局近日接獲負責管理何賢公園停車場的科陽泊車公司主動報告,指自2012年5月1日起,該公司向外發出390張月票測試卡,包括122張非專用月票,每張月租1000元;28張專用月票,每張月租1200元;以及240張電單車月票,每張月租200元。科陽已承認責任,將在12月1日起全面停用月票測試卡。

交局局長林衍新表示,當局從沒有對何賢公園停車場開放月票位。縱使科陽聲稱,發出月票測試卡是希望防止汽車在門外大排長龍。但除非規章有明文規定,否則無論公司以任何理由發出月票,當局都不會認可。相關行為十分嚴重,涉違反《公共停車場規章》及合同規定,最高可科處25萬元罰金,累積罰款額達100萬後,當局將收回批給合同。若事件涉及刑事,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交局指,全澳38個公共停車場中,有15個由科陽管理。當局將陸續徹查其他停車場是否存在違規情況,並加強監管。有傳媒問到,何賢公園停車場早於2012年前就私自發出月票,近日更向月票持有人發短信通知續期,林衍新稱沒有收到相關訊息,當局會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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