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下戰書:不排除向廉署反告警方行政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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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上周四拉人封艇,檢控兩名Uber司機,一直未有露面的Uber公司今日終於面見傳媒。Uber亞太區法律顧問伍翰章有備而來,先是舉出上月初行政法院駁回治安警一宗檢控白牌車的個案,認為警方對Uber的檢控不合理,未經查證就對司機科處罰款,並扣押兩部旅行社7人車,去到法院亦站不住腳。 又指警方試圖沒收司機的手機,在沒有拘捕任何人的前提下,要求司機簽署事先準備好的筆也錄 (pre-completed statements) ,不排除聯同旅行社向警方作出投訴,並向廉署反告警方行政違法。

對於Uber公司的指控,治安警晚上回應《論盡》查詢時否認有關說法,指警方在現場截獲違法司機,會先請司機回交通廳協助調查。聽取口供後,會根據當事人陳述制作書面筆錄,並讓當事人查看。若當事人認為筆錄與陳述無誤,在自願的情況下簽署確認。

Uber揚言會向廉署投訴挑戰警方的執法權,治安警回應指,在執法前曾與旅遊局及交通局商討,三方均認同Uber涉及違法行為,較早前亦有法律界人士指Uber違法,才採取行動。若當事人不服,有權向當局提出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

Uber非向旅行社租車

伍翰章又指,現時Uber正聯同旅行社與警方交涉,希望取回車輛,Uber亦會向旅行社及司機提供支援。他認為,與Uber合作的旅行社「從未有改變過經營目的」,未有逾越法律許可的經營範圍。

Uber管理層在記者會前半段大騷自己的「威水史」,讀完稿後沒有回答記者提問便匆匆離開,只留下一名傳訊部負責人回答記者提問。被問到Uber與旅行社的合作關係時,他表示,Uber只是提供一個網上平台,與旅行社之間沒有任何租賃關係。警方至今沒有接觸過Uber公司。至於Uber可有興趣競投現正招標的純電召特別的士牌照, 發言人沒有正面回應,只稱對政府願意提供多元化的出行方式表示歡迎。

法院判例成Uber強心針?

翻查法院判辭,Uber之所以胸有成竹,是基於行政法院上月就一宗旅行社車輛被誤作「白牌車」的案件進行宣判 ( 案件編號:第1085/14-ADM號) 。案情指,一名旅行社職員接載乘客到番禺,途經蓮花口岸時被警方截查。由於乘客稱不認識司機,並指車費為1,500元,被警方認定為「白牌車」,罰款3萬元並扣查車輛。涉事司機在司法上訴中指出,案發當日是按旅遊社指示接載乘客,涉事車輛亦被登記成「旅遊」用途。行政法院認為,治安警並無依法履行調查義務就作出處罰,明顯欠缺法理依據及充足事實,決定撤銷有關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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