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登陸澳門刮起試搭風潮,收call載客的大都是旅行社的7人車。交通局重申,旅行社名下註冊的車輛同樣不可用Uber接客,一定要有的士牌及獲政府許可的車輛才可從事客運服務,否則即屬違法,司機會被罰款3萬元。
被問到會否考慮修法使Uber合法落地?交通局只稱,新電召的士牌照已考慮市民需求,配有GPS系統,對派車率、接車率、客戶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管。如果Uber禁之不絕,會否對現正招標的電召的士牌照造成衝擊,交通局強調這是兩回事,電召的士是獲當局許可透過電話、網頁、Apps叫車。
警方呼籲市民使用合法的交通工具,向手機應用程式提供信用卡等私隱資料,小心外洩,同時要注意收費和保險等問題。
現時法律不容許以放蛇方式搜證,Uber交易全網上運作,警方的執法能力備受考驗。治安警交通廳表示,現正搜集資料,研究是否符合檢控要件,一旦掌握足夠證據便會採取行動。當局以保密為由,未有透露有何方法突破取證困難 ,只呼籲市民提供訊息。倘若有旅行社車輛涉嫌經營違法業務,會轉介旅遊局處理。當局暫未有接觸Uber公司。
翻查行政法院一個判例,警方在2013年底曾檢控一架旅行社名下的汽車,非法從事點對點運輸服務,違反登記所規定的旅遊用途,法院最終以調查和證據有疏漏,最終判上訴人得直。雖然澳門奉行成文法,判例未必可成為日後其他案件的參考,但這會否對當局執法造成潛在挑戰,警方和交通局拒絕評論具體個案,稱要再了解。
據旅行社業者透露,現時澳門幾種合法的公交工具,巴士、的士、租車都有獨立法例規管,無論營運商或車輛本身都要有指定的登記及許可,才可從事客運服務。旅行社和租車公司運作上都會與客戶簽訂合同,也要接受政府監管。除了與客戶直接交易,博企、酒店也會與這些公司合作,購買或轉售服務,跟Uber的運作模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