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一個愛都,令市民爭崩頭。回歸15年來政府一直呻無地,但原來在南灣湖CD區的黃金地段,政府手上仍然有4幅土地儲備,總面積超過17700平方米。按照澳葡政府當年構思的「玫瑰園計劃」,原規劃是用來興建2座政府大樓、大劇院、美術館和博物館,將該區打造成集行政、立法、司法及文化設施於一身的新區。有關規劃在2006年8月被行政長官廢止。但政府一直對私藏這4幅土地秘而不宣,也沒有公佈土地用途,任由這4塊熟地長年空置「養草」,動機成疑。地產業界早年已盛傳有財團與政府高層達成「口頭協議」,地皮批建豪宅,只欠「法律程序」這一關。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今日受訪時拒絕回應,政府在南灣湖CD區是否尚有4幅地皮在手,只稱「不知道」便急步離開。
2007年,南灣湖CD區爆出有發展商未批則偷步在香港賣樓花( 位於C9地段的「映湖」) ,而且是放高到150米的超高樓,直接破壞主教山景觀,民間一片嘩然。加上正值歐案爆破不久的敏感時刻,政府為免再生枝節,暫時凍結這一片地皇的規劃。翻查資料,區內有14幅土地已批出,但發展商十多年來一直未有發展,等待「破冰」的機會, 伺機而動。
少有人知道的是,特區政府在該區仍然有4幅土地 ( C15、C16、D3、D4 ) 。其中,位於立法會對開的C15與C16地段,正是去年「光輝五月」期間舉行反離補集會的大草坪,兩幅地段面積達9300㎡,連同南側公共停車場 ( 面積4000㎡ ) 及公共空間,整體面積廣達17000㎡(即1.7個塔石廣場般大),且位處立法會正前方,位置絕佳,意義非同一般。再看土地用途,C15原來是規劃興建一座「博物館及美術館」,C16則是政府辦公大樓。
靠旅遊塔一側的D4地段,原規劃也是政府辦公樓 ,若與C15相加,兩地段的總樓面面積超過39000㎡(規模近1.6幢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荒謬的是,政府一方面年年花上數以億計公帑租用私人商廈安置政府機構,另一方面原規劃作政府辦公大樓的用地卻又閒置25年,實在匪夷所思!
而D3的用途,則是用作興建一座「大劇院」 ,地段面積達5812㎡,限高34.5米,總樓面面積達14500㎡,規模只比現時澳門文化中心略小。據稱按澳葡政府原規劃,D3大劇院與C15的博物館及美術館,在城市規劃上與文化中心形成配套,一東一西塑造文化城市的形象。
當年澳葡政府的原意是在南灣湖CD區的中心位置,打造一個集行政、立法、司法及文化公共建築群,整體提升澳門的城市形象及功能。相對草草收場的新城規劃第三階段諮詢方案,當局將新城B區原來的旅遊文化設施偷換百米豪宅,兩者即時高下立見。想當年葡人主政尚且為澳門預留土地興建基本的文化設施,在規劃上顧存歷史景觀、綠地和開放空間,但澳門人自己當家作主,卻連骨頭也啃得清光,通通變成豪宅地。
地產業界早有風聲,這4幅地皮早已名花有主,有財團已與政府高層達成口頭協議,只差正式批地刊登公報。翻查信德集團官網資料,數年前已預告將購入旅遊塔旁的D2地段,興建「南灣半島」項目,建築面積達400萬平方米。對照官方的模擬圖位置,樓盤一直延伸至旁邊D3、D4原來可能用作大劇院、政府辦公樓的地段。集團董事總經理何超瓊曾多次向媒體透露,正與政府商討換地事置,推斷可能以這兩幅地或新城B區償還益隆爆竹廠的「隱形地債」。涉嫌以細地換大地的爆竹廠地權案目前在廉署調查中,這筆巨債澳門人是否要一直還下去?還要看廉署的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