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舉辦首場「修改《社屋法律制度》」公眾諮詢會,超過100人出席。當局建議調升社屋申請年齡至25或29歲。青洲坊會副理事長陳鳳認同調升至29歲,認為18歲應是求學的時期,青年人不應過早依賴政府,否則「就是社會教育的悲哀。」
但亦有不少人反對調升年齡下限。市民甄先生指,不少年青人申請社屋,是對政府的房屋政策無信心,認為政府建議方案等同年齡歧視,「18歲可以投票,點解無得申請社屋?」而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鄭明軒則指出,由於公屋供應稀缺,不少年青人對未來感到恐慌,「令好多年青人搶住去輪咗先。」加上社屋申請非恆常,供應不足,導致不少「未雨綢繆式需求」。認為當局可從計分著手,年青人以個人家團申請社屋,計分上處於較低位置,反之若與老人家一同申請,則可獲得較高分數。
房屋局代副局長陳華強回應指,年齡設限並非要限制學生及年青人進入住屋保障網,若申請人年滿18歲,並以家庭形式申請,或年青申請者存在經濟及家庭困難,當局仍會接納其申請。
社屋富戶退場無銜接 掉富戶落龍潭虎穴?
另外,亦有不少發言者關注社屋富戶退場機制問題。不少與會者質疑,租戶若超過收入上限後被評定為超收入戶及富戶,卻未見有任何銜接渠道,讓他們申請經屋,只能轉向私樓市場。但由於私樓租金不斷飆升,難以租住合適單位,政府做法尤如將社屋富戶掉落「龍潭虎穴」之中。
社會房屋處處長陳君傑回應指,以一人家團收入2萬元計算,需要繳交社屋租金約6,500元,按統計局平均租金統計,私樓租賃市場未必對社屋富戶帶來龐大衝擊。而陳華強指,當局建議四年後才退場,是要觀察富戶的收入是否穩定,若四年內收入持續超出上限,才需退場,否則仍可租住社屋。
亦有與會者希望社屋申請恆常化,陳華強指,現有社屋申請以計分輪候制排序,如設立恆常機制,或令原本可以上樓的市民,因為有新申請者而落空。
會上亦有不少人關注家暴受害者優先入住社屋,以及收緊社屋養狗限制等問題。陳華強指,按照現行《社屋法》規定,若居民面臨家庭危機,可因應實際情況向房屋局提出申請,進行特別審批。至於養狗問題,研究廳代廳長陳少芳指,當局收到不少有關狗隻滋擾住戶的投訴,但現時並無任何罰則。當局對是否限制狗隻數目持開放態度,而現時已養狗隻的住戶,不論數量多少,將來都可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