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文:唔可以告唔入就話醫醫相衛!

澳門衛生局醫生協會理事長高志文醫生

澳門衛生局醫生協會理事長高志文醫生

「唔係誤診、漏診,只係未搵到病因!」澳門衛生局醫生協會理事長高志文一向言論惹火又直白,是行內少有不怕站在刀鋒浪尖的醫生。近日鏡湖兒科醫生一案,社會討論沸騰,醫務界與民間的看法壁壘分明,他以新沙士作譬喻,直指難道驗不到就要判醫生坐監?如同在滾油中再灑上幾滴水花。當然,刑法也寫得很清楚還未找到治療方法的病症,醫生可以免責,否則咁大風險,邊個仲會做醫生?

醫務界七篇登報聲明,衛生局醫生協會的措辭最辣最不留情面,甚至質疑法官不是醫生,是否有能力處理複雜的醫療糾紛。見字如見其人,高志文再三強調︰「唔係挑戰法院、唔係衝擊!只係將專業見解講番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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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主張刑不上大夫,同樣受到抨擊。「科學就是這樣,要不斷從錯誤中學習,這次犯錯下次就會知道。知識、臨床經驗就是這樣累積而來,醫生不能光看書,要接觸到真實病例才知道,無醫生會故意傷害病人。」

一說到醫醫相衛,高志文就激到彈起,「唔可以告唔入就話實係包庇!醫療事故係有,但不多也不少,看數據就知道。澳門太細,乜都有人傳。」但投訴少是否真的代表問題少?還是市民對申訴機制無信心?高志文認為這是個別事件,但認同將來負責註冊把關的專業委員會要有公正的業內監督,重建醫患關係的互信;醫療機構本身也應主動回應、釐清疑似醫療失誤的事件,免輿論像滾雪球一樣不斷發酵,這對業界來說也是一種傷害。「估估下就有懷疑,謠言講得多就有人信,專業團體可以講番自己觀點,唔係淨係識食飯慶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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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信心是要建基於制度上。他反覆強調不光是醫生,公、私立醫療機構內部運作也應像新加坡有一套標準。澳門早在1992年已有法律監督私人執業醫生,責任和專業義務都寫得很清楚,關鍵是多年來有無人去監督?未來除了《醫療事故法》,還有醫生執業註冊制度下設的專業委員會,對違紀人員提起紀律調查,也有權作出警告、罰款,甚至暫停執業的處罰,等於是雙重監督。至於職業道德守則、如何處罰,高志文直言十劃都未有一撇,還未見到具體文本,不知從何說起。

行醫27年,本身是山頂醫院骨科醫生,高志文也曾處理過不少醫療申訴個案,他贊成將來醫療鑑定制度邀請外地專家參與,但重申不能大小事都依賴外地,首先本地要建立一支有公信力、有專業能力、抗壓力強的鑑定團隊,「你請人過來,至少自己都要識問。有如你自己都未睇過本書,點知要問甚麼?」另外,各地的醫療水平和資源都不一樣,按人口比例,醫生接觸到的臨床病例也較多,異地鑑證在內地行得通,但是否全然適合澳門,他直言有保留。

要有威信、有能力,他認為澳門並非無人可當此大任,但如何找出來就要問政府。做醫療鑑定會否很容易得罪行家?他說「如果驚就唔好做!做人要有承擔,又怕得罪呢個,得罪果個,如何秉持專業操守?對事不對人,最重要是自己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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