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企硬 修法建議賭場全面禁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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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建議娛樂場,包括中場及貴賓廳全面禁煙,高校及無蓋巴士站10公尺範圍內亦禁止吸煙。並禁止在本澳售賣電子煙,亦不允許在禁止吸煙地點吸食電子煙。法案亦建議,禁止零售商在店內展示香煙包裝及價格標示,違法吸煙罰款亦由現時600元增至1500元。

法案亦建議,禁止零售商香煙包裝及廣告,衛生局局長李展潤指,現時超市、便利店等都可在收銀處展示廣告及煙櫃,但法案生效後,不論是流動或固定攤販,只可張貼香煙品牌及售價的價目表,但個人持有香煙則不在此限。有傳媒關注到高校禁煙是否包括宿舍?李展潤指,教職員個人居住的私人宿舍不在此限,但學生居住的集體宿舍則要禁煙。

社會關注到政府會否加煙草稅,以及限制自攜煙入境?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指,由於《控煙法》並無規限煙稅及煙草入口,並無隨修法而調整,政府已開展相關工作,短期內送交立法會審議。修法後禁煙範圍將增加,李展潤表示,現時衛生局有40多名控煙督察,短期內會再增聘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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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左)及衛生局局長李展潤(右)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左)及衛生局局長李展潤(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