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藝文自由工作者 生存與工作狀況——第一輪問卷調查結果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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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自由工作者──
凡以澳門為大本營,個人專業工作領域與各項文化藝術相關,目前不屬於任何政府或私人企業的編制之內,主要以自由身或自組公司名義接洽工作,包括創作、演藝、製作、行政等工作範疇的藝文工作者。

至第一輪問卷調查截止日期為止,一共有30位藝文自由工作者填寫了問卷。

主要專業範疇

問卷中主要修讀/研習的專業為:
1) 視覺藝術,有8位;
2) 錄像與電影、戲劇,各有7位;
3) 平面設計、手工藝,各有6位;
4) 動畫和插畫、多媒體設計,各有5位。

問卷中主要從事的藝文工作為:
1) 戲劇、藝術行政、節目策劃,各有8位;
2) 平面設計、藝術教育,各有7位;
3) 視覺藝術、錄像和電影、動畫和插畫、手工藝,各有6位;
4) 寫作、編輯,各有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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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修讀/研習上述專業範疇的人也比較多。
  • 全部受訪者都正在從事與修讀/研習專業一致的相關工作。
  • 修讀/研習專業為視覺藝術、戲劇的人士,所從事的工作中大多也包括藝術教育、藝術行政和節目策劃等工作。
  • 除平面和多媒體設計外,其他皆為目前本地缺乏全職工種的藝術範疇。修讀這些專業的,不易找到對口工作,如要維持專業,多會成為自由工作者。
  • 修讀設計類專業的情況則剛好相反,正因工作機會較多,生存空間較大,反能以自由工作者方式生存。
  • 主要從事的藝文工作中,頭三位的工種都是較容易接洽到工作的類型;較意外的為第四位,在本地出版和藝文媒體都甚為缺乏的情況下,找到這樣的有薪工作並不容易。
個人藝文專業範疇/現在主要從事的藝文工作

個人藝文專業範疇/現在主要從事的藝文工作

工作年資與個人保險

  • 自由工作朝不保夕難以安穩,但填寫問卷的這些朋友大部份都已工作了比較長的時間,從事已有5年的有10位,5年以上的有15位。
  • 已工作20年以上的2位,1位從事平面設計、動畫方面工作;另1位從事戲劇、舞蹈及手工藝方面工作;
  • 已工作15-20年的有2位,一位從事戲劇方面工作;另一位從事電影方面工作;
  • 已工作10-15年的有6位,1位從事文化遺產及手工藝;1位從事舞台製作及藝術行政;1位從事錄像及電影;1位從事視覺藝術;1位從事戲劇方面工作;1位從事音樂及寫作;
  • 已工作10年的有3位,1位從事視覺藝術;1位從事戲劇; 1位從事手工藝。
  • 生活缺乏保障。由於購買保險需由個人支付,在收入偏低情況下,即使工作年資比較長,但大部份自由工作者只有支付基本的社會保障基金,不足一半人有醫療保險,更少人購買勞工保險,一旦出現問題,生活沒有保障,亦沒有相關組織及措施可以支援。
從事這項藝文工作已有多久/是否有購買相關保險?

從事這項藝文工作已有多久/是否有購買相關保險?

收入狀況

  • 一半以上自由工作者收入不達月工作收入中位數。(政府公佈的本地就業居民月工作收入中位數:2014年MOP15,000-16,000元;2015年1-3月18,000元)
  • 月收入低於政府標準的有17人;當中低於8000元的有9人,其中5人從事戲劇,1人從事手工藝,2人從事插畫及動畫,1人從事音樂及文學;9人當中有7人工作年資已有5年以上,當中有2人更為工作20年以上的藝文工作者。
  • 少部份有理想收入。月收入在3萬元以上的有4位,分別從事平面設計、錄像及電影、文化遺產、視覺藝術。
  • 對收入狀況的評估不一定與報酬掛勾。有3位月收入低於8000元的劇場朋友與另外3位高於3萬元的朋友,對收入評估都同時選擇了「可以維持生計,亦能維持一定生活質素」,可見個人對生活質素的要求並不一定與所得報酬掛勾,而劇場朋友長時間處於低收入水平,但仍相當注重生活質素,也許是這種素樸的心,才能堅持這麼久。
  • 但無論個人感覺如何,月收入低於8000元在今天確實難以在百物騰貴的澳門生存,而這些藝文工作者工作年資經已不淺,澳門城市富裕了,但藝文工作的報酬並沒有隨之增長。
  • 除從事設計行業以外,大部份自由工作者都需要有多份工作來維持生計,當中還是以『教興趣班/帶工作坊』的人最多,有一半人都在做這個,但大部份都認為收入不穩定、無法以此維生,其中尤以戲劇工作類收入最低,有朋友填寫:「連買貓糧的錢都不夠,更沒有想過以此來維持生計。」而有13人都要選擇從事一些與專業無關的工作。
  • 在過去3年中,有1/3人曾試過出現『完全沒有收入的情況』。月收入為0的有8人,情況分別維持了3-10個月不等;最低月收入為900元的有1人,維持了5個月;曾出現最低月收入少於或等於5000 元的有13人。
  • 工作時間偏長。平均一周工作時間在50小時以上的有12人,40-50小時的有9人。自由工作者雖沒有固定上下班時間,但工作時間並不比上班人士少。
以2014年計算,平均月收入約為多少(MOP)?/過去一年的平均收入狀況評估/是否能單以此項藝文工作維持個人生計?

以2014年計算,平均月收入約為多少(MOP)?/過去一年的平均收入狀況評估/是否能單以此項藝文工作維持個人生計?

對工作與收入的看法

  • 認為工作與收入相符的有4人,認為可以接受、尚可或比理想差一點的有5人,其他均認為不相符。部份意見如下。
  • 視覺藝術工作者Gigi認為兩者並不相符。以一個全職藝術創作者來說,應該以作品銷售及接受委約作品為主要收入來源。但目前個人大部份收入來源是靠藝術社團的補助及接企劃案。如對作品要求逹一定水平,目前收入不足以支持創作的開支,包括:時間、製作空間、材料及技術支援等基本條件。接獲一個委約作品所付出的遠大於資金上的收入。
  • 戲劇工作者kk2認為兩者並不相符。本地一般演出製作排練及演出平均要用兩個月時間。如果每周排練32小時,8星期即256小時(未計入台及演出實際用時),而普遍演員費用大約在一萬元左右,除開即每小時大約40元,而排練前的個人準備工作,其實亦佔用勞動時間,但已不能計入,否則每小時人工只會更低。(註:演員資歷、可投入時間及製作經費亦會影響演員費用多少,現時沒有所謂演員的公價及行規)
  • 視覺藝術工作者Fion 認為2013和2014年算是工作與收入最合理的一年,工作導師費有局部調整,因有部分機構已經清楚,手工藝和藝術科都是專業範疇。
  • 插畫工作者林格認為尚算可以,因現時本澳插畫市場尚未成形,許多客戶對插畫的需求與定價比較模糊,所以某程度上現時插畫之定價部份為了擴大插畫應用量而稍作下調,而就他本人而言,投身插畫工作的年資尚淺,作品知名度及通路仍處於起步階段,故議價能力較低。
  • 一位手作人認為工作與收入並不相符,因為手作要用很多時間去做,澳門市場不夠大,人們未普及接受文創並購買產品,覺得文創產品是額外的東西,最多欣賞但不購買,不覺得文創產品是生活中的一部份,而且澳門物資短缺,成本很高,發揮空間少。
  • 戲劇工作者天恩認為可以接受。在澳門自由身地工作了兩年2012-2014,始終沒法得到比較合理和穩定的工資。於是在2014年,選擇了在香港作全職演員的工作,下班後的時間再組織、聯絡及監製澳門的活動。現在香港方面只需要做演員相關的工作,可以全心全意地去研究、驗證演技的問題。
    (更多內容,下期待續)
其他可賺取報酬的工作類型?/如何評估這些專業範疇以外工作的收入狀況?/這項專業範疇以外的工作是否能維持個人生計?

其他可賺取報酬的工作類型?/如何評估這些專業範疇以外工作的收入狀況?/這項專業範疇以外的工作是否能維持個人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