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門學社到政府總部遞信,要求社文司指示文化局「硬起來」,捍衛漁人碼頭A地段限高60米意見。理事長蘇嘉豪指出,文化局在規劃條件圖草案第一次公示時,曾提出「限高60米」的非約束性意見,工務局不旦沒有採納,更將限高提升至90米,加劇市民對破壞自然環境的不滿。而第二次公示時,文化局卻無就意見進行跟進,亦無發表任何意見。認為當局放棄堅持保育的重任,學社不能接受。
蘇嘉豪認為,文化局作為文化保育部門,有責任保護文化遺產及其景觀。雖然第83/2008行政長官批示規定,A地段限高90米,但認為該批示存在不合理的灰色地帶,無助保護海岸及燈塔景觀。他促請文化局積極遊說工務局、城規會及市民接納其限高意見,並修改行政長官批示,填補灰色地帶。他又稱,若社文司無正面回覆,將去信聯合國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