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採訪」好正常? 周庭希︰政治警察正濫權

善豐小業主早前舉行新聞發佈會時,有六名懷疑便衣警員帶著錄音筆和攝錄機參與「採訪」。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時指,維護公共秩序,蒐集和公共安全有關的訊息是警方的職責,他稱雖然不清楚當日是否有警員在場,但警方有權在公共地方蒐集訊息。「如果市民要求佢出示證件,我諗佢唔會話唔出示。」

新澳門學社理事周庭希則批評警方濫權,市民無疑有權拒絶警方拍攝,「但不是動不動就要用到刑事法律來保障自己吧?如果無犯罪跡象,警方點解要來監控錄影?警方『依法』的要求不是這麽低吧?」他又指,警方一直以來都有針對性地監控政治性活動,黃少澤今日的言論,相當於承認澳門警方擔當著「政治警察」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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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另外,眾所周知,市民在公共地方可以自由拍攝,但早前有傳媒在交通廳外拍攝時,卻被警方要求登記個人資料。黃少澤回應指,警方在街上隨時可要求市民提供資料,「即使唔係影相,行行下街,警員都可以查你證啦,呢個好正常。無問題。」他又說,中東有些地區更是不允許拍攝政府建築物。周庭希則反駁,警方雖然有權查證,但今次明顯是濫用職權妨礙記者正常的拍攝工作,「呢啲咁差既態度,還說什麼善意原則,說什麼改善警民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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