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促廉署徹查善豐「不起訴」事件 周庭希︰澳門有政治檢舉風暴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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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豐花園有業主稱政府曾承諾不會就去年佔街一事起訴,新澳門學社今日到廉署遞信,要求廉署徹查事件,並對違法違紀人員提起紀律程序。學社理事周庭希表示,若果事件屬實,則反映出「行政當局濫權濫到無法無天的地步」,嚴重打擊澳門司法獨立。另外,學社亦要求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下令清查其下屬紀律責任。

周庭希表示,去年被捕的善豐小業主較早前收到檢察院控告「加重違令罪」的起訴書,事件揭發行政機關涉嫌曾以「歸檔(不起訴)」為條件,誘導小業主代表放緩抗爭行動。他指出,澳門《基本法》訂明,澳門法院、檢察院是獨立行使法律賦予的職能,不受干涉的。公罪案件最終會否起訴,應只有司法機關有權決定。行政機關人員越權作出「不起訴」承諾,明顯是非法的、無效的。若果當局不盡快完整調查事件及追究責任,將等同於正式宣佈澳門司法獨立名存實亡

至於七名小業主被檢察院控告「加重違令罪」,周庭希認為,當日善豐小業主只是希望重返家園,但警方一直加以阻撓,所以才會發起佔街抗爭行動,而且行動並沒有對公眾造成嚴重影響。周庭希亦指出,去年有多宗政治拘捕的事件,他認為澳門開始有「政治檢舉風暴」的跡象,自善豐事件後,還有民間公投、博彩團體等人員被政治檢舉,他擔心日後這種情況將陸續有來。

他希望現任檢察長葉迅生不要只是口講維護法制,而是要做到如前檢察長何超明所說的,「公義需要大家感受到」,否則當市民大眾感受不到公義的時候,就會質疑司法獨立有問題。

另外,學社在受訪時前亦作出聲明,任何任職於新聞局、保安司及其監督下之機構(舉例: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之人士,無論在當值或休班,必須先明示身份並作出登記,否則不獲同意在本記者會內筆錄、攝影或錄音。違者將被檢舉《刑法典》第191條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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