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席立法會口頭質詢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當局今年已檢控13宗無牌經營網吧或遊戲機中心,多於去年全年的10宗;另外,民署與司警日前聯合行動,發現3間位於台山區的持牌遊戲機中心涉嫌違規設置含有博彩成份之遊戲機,顧客還可將遊戲所得績分向場所兌換成現金,當局已勒令場所須臨時關閉。議員陳虹質疑現行法例阻嚇力不足,令本澳遊戲機中心和兒童樂園成為「另類賭場」,容易令青少年沾上賭博習慣。
陳海帆表示,現行規管網吧和遊戲機中心的行政准照制度涉及多個部門,會盡快與其他部門商討有否意願修改發牌制度,日後若修法,會重點考慮有關的罰則。按現行法令規定,如場所容許未滿16歲者及穿著校服的學生進入專供年滿16歲人士娛樂的遊戲機中心,又或擅自更改未經核准的機種,將可分別被處以本澳幣10,000元至100,000元等的罰款。
另外,去年全年,違反年齡限制進入網吧共有2宗。至於需否提升網吧的禁入年齡,陳海帆表示,現行法例已規定未滿 12歲不得進入網吧,現時網絡普及性程度相當廣泛,若提升年齡限制,需考慮是否與社會情況相符,以及考慮可否通過加大執法,令遊戲機中心及網吧更符合經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