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人碼頭A地段規劃條件圖公示諮詢期至4月6日結束,新規劃建議將建築高度從60米放寬至90米,地積比亦從原來的1.7倍增至2.6倍,覆蓋率從42%增至55%,有關規劃短短九個月即推倒重來,引起外界嘩然。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指出,漁人碼頭位於東望洋燈塔周邊緩衝區,受第83/2008號批示約束,A地段部分土地其實限高40多米,上一次的規劃已放高至60米,看不到工務局一放再放有任何理據。
工務局去年8月提交城規會討論的方案,已經將可建高度放寬至60米,比現時該地段最高的建築物48米還要高。林宇滔指出,當時文化局綜合考慮旅遊業發展、保護世遺以及風景線、海岸線等因素,提出限高60米的非約束性意見,工務局當時亦有接受,「點解今次會轉軚?之前的意見收集,正反意見都有,點解政府今次的操作就一面倒三放,放高、放地積比、放覆盖率?」
另外,政府幾年前已經承諾,要保留整個沿海環境給公眾共同享受。他質疑政府有否在一些地契立下條款,以確保公眾能夠隨時隨地全天候享受到濱海走廊。「不能說漁人碼頭現在對公眾開放,所以不用寫,但將來改變用途的時候呢?那不就沒辦法確保了嗎?」
林宇滔認為,工務局今次做法有很多令人不解的地方,需要向公眾交代清楚。有關規劃條件圖諮詢期至4月6日截止,社會需要關注,多發表意見,否則最後只有一面倒支持「三放」做法的意見時,政府又有理由將放高的理由推說是聽取社會意見。
規劃條件圖及詳細資料:
2000A042 位於鄰近友誼大馬路之土地 外港 -“漁人碼頭”- 澳門
http://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flow1.php?
意見表格:
http://urbanplanning.dssopt.gov.mo/download/o011.pdf
http://urbanplanning.dssopt.gov.mo/download/o011.pdfn/flow1.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