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虹促盡快為非禮罪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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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14934

時間:2015年02月12日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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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選議員陳虹在立法會議程發言時促請政府盡快為非禮罪立法,加強宣傳教育工作。

陳虹指出,本澳現時對「性騷擾」及「非禮」行為,一般只會以「侮辱罪」來處理。被害人需依法委託律師跟進案件,即使最後勝訴,「 侮辱罪」高只處以3個月徒刑或 120 日罰金。即使入罪有案底,亦只在身份證明局有紀錄,罰金刑不會顯示在行為紙上,犯罪成本極低。

她促請政府,盡快推出咨詢文本,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就「非禮行為」、「性騷擾」犯罪行為的意見,開展相關修法工作;盡快提交《規範色情物品法律制度》及《管制色情物品規章》法律草案;以及對遏止性犯罪進行持續、深入的宣傳教育。

發言全文︰

盡快為非禮罪立法 加強宣傳教育工作

陳虹議員

社會趨複雜,性犯罪問題日益凸顯,現行相關法例不盡完善。多年來,司法機 關、婦女界、教育界及立法議員等先後多次促請政府完善本澳性犯罪法律體系,如 將大部分性犯罪列為公罪,將“非禮罪”獨立成罪,並納入刑事罪行,以遏止性犯 罪案發生。

現時,澳門性犯罪主要以《刑法典》加以規範,大部分犯罪屬“半公罪”,即 非經被害人追究不能進行刑事程序。而日常生活中,一般被人理解的“非禮”或“性 騷擾”的行為,在現行法例下只會以“侮辱罪”來處理。被害人需依法委託律師跟 進案件,即使事主願意花幾萬元請律師提告且打贏官司,但“侮辱罪”最高只處以 3 個月徒刑或 120 日罰金,就算入罪有案底,只在身份證明局有紀錄,罰金刑不會顯示 在行為紙上,犯罪成本極低。隨著社會日趨複雜,媒體資訊開放,互聯網的普及使 用,報刊、電視節目、廣告的大肆渲染,以及色情單張滲入社區,性話題和性資訊 日漸泛濫。面對性犯罪的發展形勢,本澳性犯罪法律體系實有迫切修法的需要。當 局曾回覆議員有關質詢時提到已對現行《刑法典》的性犯罪作出檢討,參考香港、 中國內地、台灣及葡萄牙的相關法律,並與執法部門交換意見,承諾 2015 年展開公 眾咨詢工作。為此,本人促請政府:

1、盡快推出咨詢文本,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就“非禮行為”、“性騷擾”犯罪行 為的意見,開展相關修法工作。

2、盡快提交《規範色情物品法律制度》及《管制色情物品規章》法律草案。

3. 對遏止性犯罪進行持續、深入的宣傳教育。政府一方面應加強推進學校開展 性教育工作,提升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另一方面應與民間團體合作,推進社區的性 教育宣傳工作,提高婦女和青少年兒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維權意識,加深居民對.。 性犯罪法律和求助渠道的認知。

只有政府和全社會形成合力,完善相關法律,提升整體的意識,營造健康、和 諧的社會氛圍,才能杜絕性犯罪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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