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峻工未有期 羅立文︰無意引入多方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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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今早針對輕軌工程重大延誤向政府了解事件,主席何潤生會後引述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輕軌車廠上蓋承建商未能就新工作計劃遞交圖則,工程延誤超過2年,已於去年9月被罰1,200萬。由於車廠未完成,輕軌系統和車廂無法從日本運來本澳,承建商態度消極,當局不排除從司法途徑解決。

署計署早前狠批運建辦預算失控,工程進度嚴重落後,2013年幾乎原地踏步, 延誤了接近一年。輕軌預算143億未封頂,對比07年的42億大幅超支近3.5倍;且預計開通日期前後調整了15次,累積推遲883天,有承建商早前指工程進度緩慢是因為政府沒有立場,無法施工所致。被問到是否有官員需要問責?羅立文則稱自己要問責,希望盡力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工程延誤不可完全歸責於承建商或政府,雙方對有些問題出現分歧,不排除交由法庭處理。

他承認,現行制度很難控制工程的進度和預算,暫時無打算引入多方監督的機制,只強調自己日後很願意到立法會再交代輕軌進度和介紹輕軌走線。現階段沒可能回應輕軌的完工時間,而涉及黑沙環公園的北段走線諮詢結果將於今年上半年公佈。

會議上,有議員提出未來新的公共工程合約會否引入補償性違約金,政府則解釋現有合約難以加入新條款,會研究在新合約引入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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