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發展基金會公變私 兩特首知情

圖片來源:澳大發展基金會網站

圖片來源:澳大發展基金會網站



近年與政府密斟脫離公法人的澳大,去年底《高教法》出台一錘定音,規定所有公立院校不可能脫離公法人,才令計劃拉倒。這次澳大被審計報告揭露原來早已私底下「大展拳腳」,澳大發展基金、內地研究所公產變私產,法律上完全脫離澳大及政府監管。

根據澳大網站的資料顯示,歷年社會捐款加投資滾存超過8億的澳大發展基金會在2009年12月成立,由多位捐款人及前校董創立,包括以往長期資助澳大的賭王何鴻燊、前澳大校董會主席謝志偉,現任校董會主席林金城及校董王宗發。審批撥款的信託及行政委員會成員。謝志偉在二○一○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表示,基金會以私法人性質成立獲得當時的行政長官何厚鏵同意,並為基金會推薦捐款人。社文司作為澳大校董會的當然成員,意味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也理應知悉事件。


根據《澳門日報》在2010年的報道,謝志偉表示「當時何厚鏵亦認同澳大的財政運作方式缺乏彈性。由於涉及公帑,亦難以讓澳大有完全的財政自主權,當時便首次提出設立基金會的概念,由基金會在財政上協助澳大發展。校董會經充分討論後,亦認同設立基金會。雖然法律訂明澳大可以接受個人或機構的捐贈。但澳大接受這些捐款後,又會變成公帑一部分,財政上仍不夠自主,因此必須以私人名義設立支持澳大發展的基金會。如果基金會屬於澳大內部,結果所有款項仍須以公帑運作,失去設立基金會的目的。」

澳大網站指,基金會屬私人性質,根據澳門法律沒有規定基金會要公開財務報告,但「本著對捐款人負責的態度,基金會定期向捐款人報告基金會的活動及運用情況」。負責基金會實際運作的信託委員會及行政委員會成員,也是由局內人委任「社會賢達」、「捐款人」無償參與,但網站並無公佈具體成員名單。網站曾公佈若干捐款資料,但未有公開披露歷年基金會的收支狀況,社會捐贈給公立大學的巨額捐款如何使用、如何監管,公眾無從知悉。

澳大回應時表示,接納審計署建議基金會應以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設立,包括:以澳大作為創立人通過《民法典》成立基金會,或通過立法以自治機構模式成立基金會。校方將研究其他可行方案,並全面審核基金會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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