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延誤通車無期 羅立文:有法律懲罰承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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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軌工程一拖再拖,通車無期,預算又嚴重超支,運建辦日前被審計署力數「四宗罪」。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會按照審計報告建議,要求運建辦檢討工程進度以及工程合同,並指出現行法例可對工程有所延誤的承建商罰款,但研究法律條文需時。至於審計報告指工程合同中的罰則太輕欠缺阻嚇力度,倡引入「補償性違約金」,他指已簽訂的合約不易修訂,但未來新合同將按建議引入「違約金」條款。

被問到輕軌氹仔段工程何時完工?羅立文表示:「我真係唔知,或者問番運建辦嘅同事。」並強調氹仔輕軌工程正持續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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