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不歡迎一歲B入境? 徐偉坤︰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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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上月多次拒絶港人入境本澳,當中有社運人士、記者、旅客、甚至連一歲小孩不放過,引起社會極大迴響。新澳門學社早前到廉署遞信,要求徹查治安警在事件中是否涉及行政失當及違法。

官委議員徐偉坤今日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稱,治安當局依法拒絕不受歡迎人士入境是「理所當然」的事,又指學社到廉署檢舉是「別有用心」,「厚顏無耻」。他稱︰「全澳市民都會堅定不移地支持警方嚴正執法,對一些攪事份子拒諸門外。」

 

徐偉坤 議程前發言全文:

最近澳門警方根據〈內部保安綱要法〉,依法拒絕部份人士以各式各樣的身份和目的進入澳門。新澳門學社就此事向廉署遞信,批評治安當局對法律的濫用,更質疑事件涉行政違法,是政治凌駕法律。

任何國家和地區,均有一套合適自己的出入境政策和法律,按法例拒絕不受歡迎人士入境是理所當然的事,其他地區的市民也未見因此而大肆渲染和批評,相関當局亦從沒有作出過任何的公開交待,而實際上亦沒有必要,畢竟防患未然從來都是最重要的事。現在澳門治安當局依例執法,竟招來一些別有用心的社團猛烈批評,甚至到廉署檢舉,實教人難以理解。

其實此一團體早有聯外抗澳的前科,當年澳門為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之時,他們己勾結外來人士,「裡應外合」為這些人士來澳衝擊和搗亂鋪路,傷害澳門人的感情,踐踏我們的法律,踐踏我們的尊嚴,令全澳門的居民非常憤慨,更因此而激發到一些本澳居民自發地到碼頭抗議,繼而引發衝突。用「吳三桂」來形容這班人實不為過。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治安當局有責任維護澳門的安定繁榮,保障社會安寧,維護法紀,執行澳門法律,學社反而因此向廉署檢舉投訴,真是厚顏無恥,當中是否另有文章,澳門人自然心中有數。全澳市民都會堅定不移地支持警方嚴正執法,對一些攪事份子拒諸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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