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賄選有心無力? 檢院獻計:檢舉獎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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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何超明在司法年度開幕禮上,再次指出法律改革遲緩,已成為社會「不可承受的痛」。去年檢院已提出一系列刑法修訂建議,例如侮辱罪、非禮、家庭暴力、金融犯罪等,必須調整構成犯罪要件,否則將難以入罪;販毒、行賄、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交通事故等處罰過輕,未能起到阻嚇作用。轉眼一年又過去,非禮刑事化才剛起步,家暴法仍然未見草案出台,其他法律修訂更是無影,檢察院今年再次喊破口嚨,似乎還是只有「乾著急」的份。

去年立會選舉賄選風氣熾熱,廉署一再強調法律「有漏洞」。何超明表示,檢察院已提出修訂《選舉法》,建議設檢舉賄選獎金制度,明確禁止提供利益的選舉宣傳,賦予選管會處罰職能。他重申,法律必須與時並進,才能為社會帶來公平與正義的法治基礎。

2013/14年度檢察院刑事立案13697宗,較上年度上升6%,刑事起訴及結案率均較上年度上升16%。而立案最多的刑事案件,分別為盜竊、加重盜竊、普通傷人、非法移民、不法賭博及高利貸等。

何超明強調,要有效打擊跨境犯罪,特區要先放寬思路,在已有的司法協作基礎上,適當調整本地法律,藉此促成三地更深層次的刑事司法協作機制,例如:移交贓款贓物、移交逃犯、解決管轄衝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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