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誰在代表「文化界」?

有人問我,劇場裡的人都不覺得劇場與現實有很大關係嗎?劇場人覺得劇場就只是一種消遣娛樂?

我一時答不出來。

明明反對西灣湖夜市、守護路環、反離補的現場我都看見很多劇場人的身影,每年64日的燭光晚會還是滿場遇見不同世代的劇場人,然而對大部份劇場人來說,劇場與現實的關係到底是什麼?我還是說不清楚。

有人問我,現在立法會裡代表「文化界」的間選議員,真的代表「文化界」嗎?

可以是,可以不是。(看,我答得幾小心!)是與不是,有時不是他有沒有被「文化界」選出來,而是這位議員在議會中是否真的有代表「文化界」發出聲音,真正提出與澳門文化界有關的議題,從這個標準看來,基本上所有坐在立法會座椅上的議員們,都不是,可是,當他們在談其他公共政策、討論出版法、討論言論自由的時候,就跟「文化界」無關嗎?而事實上,那些以「文化界別」之名成為議員的人,他們的言論行為,其實也很能代一些澳門人的想法,如果「文化界」是澳門人的一分子,這些議員當然也代表了一部份的「文化界別」。

我對「文化界」或「什麼什麼界別」這個東西一直存疑,我覺得首先是個人,然後是澳門人,再來才是「文化界」、「什麼界」。

舉例說,新城填海諮詢、西灣湖夜市諮詢,我都不自覺地被歸入文化界裡,2010年那次諮詢當中,我看到大部份「文化界」的朋友都在討論填海後應該給藝術界什麼、要為文化藝術規劃什麼,然後連舞蹈學校的家長也來說要在新城區多建一些表演場地,讓年青舞者有更多表演機會,咦,這明明是你跟校方之間的問題吧?然後,有個戲劇界的朋友問:「新城區會不會考慮發展農業?」不管坐在上面的官員還是在場的「文化界」朋友都大笑起來,看來這問題離「文化」、「文化界的利益」太遠。而裡面提問:「可以不填海嗎?」的人則更少。

前年我走進「西灣湖廣場綜合旅遊項目」公眾諮詢會場,簽名報到時,工作人員又問我「你是代表什麼社團的?」在澳門,我代表我個人原來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一個人,代表一個人的立場,在澳門有多難?

「功能組別」這個名稱,在我看來就是「功能性」而不關係「代表性」的,在民主選舉下(當然,民主選擇仍然是一個假設),人可不可以代表每個人自己?可不可以不要為「界別利益」想太多?可不可以為這個城市、這個世界想多一點?可不可以,我代表我個人的同意、反對,我的立場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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