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上市民質疑 最低工資拖到何時實施

特區政府在即將提交立法會審議有關制定物業管理的清潔及保安兩行業最低工資法案中建議,這法律公佈180日即長達半年後始生效實施。顯然,法案在立法會審議需時,再加這個頗長過渡期,在澳廣視週日《澳門論壇》上,出席的市民質疑到底拖到何時才可正式實施?而來自勞工界間選議員李靜儀表明,不可接受180日這個期限設定。另外,多位市民亦督促,應在所有行業實施最低工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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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儀不認同這180日的過渡期時間設定,她在論壇上指出,不應該在180日後生效,「因為現在成個社會都知道,我們係朝著制定最低工資方向的實施,而這個法案通過到的話,應早作準備,而不是法律通過後才慢慢去做,你再等180日又拖半年,其實到時止唔止三十蚊?可能唔止三十蚊,可能去到三十五,你係唔係有個自然調節?我覺得,第一下實施已經不應拖延。」

論壇嘉賓的勞工局副局長丁雅勤解說,法案建議在法律公佈180日後生效,制定這個原則是希望透過有一段時間,讓僱主和僱員在過渡期間可以好好地適應最低工資新制度,包括企業可以同服務受眾如業主商討在最低工資制度定立後服務費用的調整。

在論壇上,有發言市民指出,澳門現在經濟發達,但有的僱員做足12小時卻人工只有四千多元,還是收緊十年前人工;並舉例這個案交不起租,被迫返內地居住,這是不是澳門公義。「即使有30元最低工資,夠唔夠?等法律生效,到時30元可以買到什麼?」他又質疑,現時本澳工資中位數是一萬五千元,看統計局在2012年數據,澳門的人均收入53萬元一年,一個月平均四萬四千,「就算工資中位數收足也好,也不足數,都係偏低。所以澳門勞動巿場係唔係有病,係唔係有外勞(輸入)影響到我地工資?還是將資本集中在一部分人手上,其他人怎樣呢?澳門經濟發展,我地有什麼好處,有什麼意義呢?」

新澳門學社成員蘇嘉豪指出,作為亞洲首富、世界賭城的澳門現時還未有最低工資保障,這是國際笑話。一九九八年簽的勞動綱要法已經訂明要有最低工資保障,但拖了十六年,現在立法還要在生效期上拖,到底要拖到何時?「追不上物價升幅,現在30元在一年後已經不是這個價錢了。」他又質疑,最低工資為何不是推行到各行各業,強調要尊重最基本的「勞動力有價」的原則。

另外,物業管理業商會理事長崔銘文認為,最低工資將會加速管理費升幅,並可能造成一些管理公司結業。他指出, 將最低工資檢討期訂為一年,會加速了管理費的升幅,以前是兩年加一次,未來可能每年加一次。「每年加管理費的情況係,需要召開(業主)所有人大會,然後才有一個合理的理據去收這個管理費。⋯⋯甚至乎,就算你(管理公司)有合法收這個管理費,例如三百元加到四百元,這個業主話無去開業主會的情況下,有部分業主照交舊管理費,(管理公司)在追討時也存在不少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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