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議員區錦新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政府,他指出,今年「世界新聞自由日」當天,有疑似警方人員以暴力妨礙記者採訪自由。他指出,作為記者,爭取訪問政要,以求取資訊為公眾作報道,是記者的天職。作為官員,面對記者的訪問,也是基本職責。然而,行政長官崔世安平日深簡出,記者只能在機場容易攔截他採訪,因而被民間譽為「機場特首」。
他批評治安警在「拉扯記者事件」的聲明中,將記者置於一個負面的角色,把所有責任推到記者上。他質疑在面對記者被暴力拉扯致傷,仍認為「過程中操作適度」,他質疑警方是否認為「適當」的暴力處理即「操作適度」?
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梅山明回應時表示,在調查報告未完成前,不宜妄下定論。他又稱,非常理解傳媒記者的採訪工作,以及新聞和言論自由的重要性,但同時當局有責任要確保相關活動的秩序和安全。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回應時表示,三層式的發言人制度設立以來,有效增加政府與傳媒之間的互動,但實際操作上,個別部門與傳媒的溝通仍有改善的空間。
勞工界間選議員李靜儀表示,傳媒是官員政府與市民之間很好的橋樑,「政府永遠都唔講,就真係會出問題。」她認為,政府需要改善特首官員與傳媒之間的恒常接觸機制。陳致平回應時指,局方與傳媒會面聽取意見後,認為特首及主要官員出席活動的公開場合設置「咪架」,可以減少現場混亂。
他又指出,崔世安自上任以來,至今年5月中為止,在公開場合接受傳媒訪問近110次。若按月計算,崔世安在由2011年至今,接受傳媒訪問的平均數是年年增加的,2011年平均每月1.2次、2012年2.1次、2013年2.5次及2014年首四個月為2.5次。
直選議員梁榮仔認為,有突發性,重要性的新聞時,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要起到作用,「唔係話,幾時燒煙花,幾時扒龍舟呢啲消息都計埋落去……係普普通通講幾句說話,就當係一個制度。」陳致平表示,新聞發言人制度會與其他部門溝通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