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澳門協會堅持「六四」辦「返回噴水池」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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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哲廬

網址:https://aamacau.com/?p=8359

時間:2014年05月13日 23:23

開放澳門協會表示,已向民署宣告六四當晚於噴水池進行集會。

開放澳門協會表示,已向民署宣告六四當晚於噴水池進行集會。

開放澳門協會表示,早前曾就「六四」紀念日當晚申請使用噴水池一事,要求會晤民署管委會主席黃有力,但遭拒絕。協會表示,民署早前的書面回覆內容矛盾,欠缺理據。協會稱已於四月三十日對民署提出「監督上訴」,並於今(十三日)向民署宣告於噴水池舉行集會。

開放澳門協會到民政總署大樓遞信,協會理事長周庭希表示,協會早前向民署申請於六月四日晚使用噴水池場地,被民署書面回覆拒絕申請。周庭希指,協會要求於五月五日約見民署管委會主席黃有力,但民署職員以「公務繁忙」為由拒見,而民署回覆協會及傳媒查詢時稱「非單純以抽籤或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

周庭希強調,民署應說明為何不將場地使用權批予首位申請人,亦應說明考慮了什麼「綜合因素」不將場地批予協會。他亦表示,民署所作出的回應顯示官員的思考水平有待提高。他認為,民署的回覆欠缺理據及事實支撐。

周庭希稱,協會已於四月三十日向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對民署的決定進行「監督上訴」,但目前並未收到任何回應。他亦表示,協會將向廉政公署遞交所有涉及的文件,以及要求廉署調查民署管委會成員及陳麗敏倘有的刑事或紀律責任。

另外,周庭希亦表示,協會今日根據第2/93/M號法律,向民署宣告六四當晚將舉行「返回噴水池.悼六四英靈」集會。周庭希指出,終審法院早前裁決「法律沒有把同時進行多項示威活動缺乏足夠空間作為限制行使相關權利的原因」,除非有其他合法理由,行政當局不可拒絕協會於六四當晚於噴水池進行集會。周庭希亦強調,若警方施加法律以外的限制,將觸犯「濫用職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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