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豁免上班日數,近年不斷飆升,由2010年的一天半,飆升至今年有八日之多。但這些機會並不屬於中小企的一眾「打工仔」,這是只有公務員才享有的特殊福利。
理工學院社工課程副教授蘇文欣表示,政府用行政長官批示的方式豁免上班日,優待公務員,而非訂立法定假期,使全民共享。這會使公務員成為不必要的特權階層,引起社會不公。同時,亦反映出,政府的對社會的管治力度不足,「財團比政府惡,所以唯有政府用我可以管的地方管我自己,造成不公平。」
蘇文欣說︰「假期是整個社會都可以享受,但現在政府正正用行政手法將社會分化,你是勞動階層,所以只有10天的假,我不是,所以我拿很多很多。在社會中,因為政府本身的行政使得社會增加矛盾及不公平。」
蘇文欣認為,政府應該停止再用批示的方式豁免上班日,而是應該馬上修訂公職法及勞工法,引入「疊假補假」的概念,「一放(假)就所有人一齊放」,讓整個社會都能夠公平地享有福利。他指出,減少工時是現代社會的發展趨勢,但減少工時並不代表不工作,而是要提升工作效率。
勞工界間選議員李靜儀認同「疊假補假」是合理的做法。她認為,政府近兩三年帶頭為公務員補償與周六、周日重疊的假期,「如果這是一個合理的方向,政府就需要引申至所有的傭員都應享有這個保障。」
她說︰「從整個勞工法都確保所有傭員的『休息休假權』,無論加班又好,或者超時工作又好,都要有補償。這個補償就是不希望傭主濫用或傭員隨便犧牲假期,這關係到整個社會推動家庭和諧政策,或者讓傭員能夠真正放鬆自己,這並非純粹用經濟元素可以計算得到的東西。作為政府,作出體恤自己的傭員,即公務員的安排。將心比己,呢一個方向係咪都應該套用返係私人企業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