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局繼續就二億賠償有線上訴

即時報道

文:論盡

網址:https://aamacau.com/?p=5742

時間:2013年12月9日 11:11

連食行政法院及中級法院「閉門羹」,電信管理局代局長許志樑昨日受訪時表示,該局會繼續就賠償二億澳門有線電視的官司上訴,目前仍準備當中,並指出特區政府將會由檢察院作代表。

本月較早前,終審法院發新聞稿指中級法院審理了政府就行政法院初端駁回其就解決有線專營合同糾紛所作仲裁裁決提起的上訴案。在新聞稿中,終審法院指中級法院確認了被上訴的決定並駁回特區針對有線公司提起的上訴,其原因同政府在四月份被行政法院駁回一樣,皆因沒有按現行《民事訴訟法典》由檢察院代表。

終審法院新聞稿指出前年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同,向特區政府發函並提起了以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之間的爭議請求,要求就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履行對承批企業專營權的保障義務,並令其造成大量損失的行為作出仲裁。

2011年底,由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和特區政府各自指定的仲裁員以及由雙方共同選定的一名主席組成了仲裁庭。2012年底,仲裁庭-對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特許經營合同一案作出裁決,裁定被訴人澳門特別行政區因長期不履行專營合同而賠償原訴人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2億澳門元。澳門特別行政區針對此裁決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行政法院法官在今年4月的初端批示中認為因原告澳門特區處於不規則被代表之狀況,且經邀請予以補正仍不獲處理,而檢察院也沒有在指定期間內對此予以糾正,故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230條第1款c項及第413條c項規定,決定以延訴抗辯──當事人無當事人能力或訴訟能力為由拒絕審理有關請求,並駁回就仲裁裁決針對被告(有線)之起訴。對此初端批示不服,澳門特區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中級法院確認了被上訴的決定並駁回特區針對有線公司提起的上訴。
IMG_0840
在出席昨天一公開活動時,被傳媒問及中級法院駁回特區政府針對有線電視提起的上訴,特區政府是否要賠償有線電視二億,許志樑表示,中級法院的裁決係有關特區政府是由法學士或律師代理,還是應由檢察院作代表的問題,而非針對仲裁裁決最後結果。

他稱,中級法院認為應由檢察院代表特區政府,當局會因應有關理據及程序進行分析,再考慮下一步的跟進情況,目前政府的法律團隊已在研究下一步跟進方法,暫時未有進一步消息透露,但他強調政府仍可以提起上訴。被問及誰決定不由檢察院代表特區政府時,許志樑並沒有作出回應。

IMG_0056

電信管理局代局長許志樑

明年4月有線電視專營服務合約屆滿,被問及特區政府與有線的訴訟,會否成為專營服務合約談判的一個籌碼?許志樑表示,對於有線電視專營服務合約,政府與有線雙方仍在磋商,暫時未有定案,他亦暫時未看到有線利用訴訟作為談判的籌碼。

近日報章稱有公司正洽購TVB翡翠台等多條開放頻道在澳門的播映權,許志樑表示,不會對個別電視台作出說明。至於電視頻道的版權問題,不同地區的版權持有人,都曾向電信局關注有關問題,強調對於涉及版權問題的電視頻道,須慎重處理。

被問及目前頻道表的四十個電視頻道,會否再因涉及版權問題而被刪除?許志樑表示,已釐清版權的電視頻道才納入頻道表,現時市民收看的電視頻道版權清晰,暫時不會有問題;至於為何會有傳聞指有公司因為權版考量而洽購TVB翡翠台等多條開放頻道時,許志樑並沒有作回應。他強調,將來政府會「主導」「基本電視頻道」有關服務。

該局委託了澳門大學組成跨學術域的研究團隊,對本澳電視服務進行專項研究,在市民批評下該研究的意見徵集期限由原本12月6日延至12月19日。團隊將未來的電視頻道分類為「開放」、「基本」以及「收費」。

訂閱每月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