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資助制度的無言檢視

前一陣子,文化圈中熱議的事件,是圍繞「本澳唯一持續出版二十多年的文學雜誌」《澳門筆滙》被文化局削資事件而展開。事件是:多年來均可順利得到每期四萬元資助的雜誌,「今年却被大幅削減資助至每兩期五萬五千二百元。」(《多謝文化局》 / 寂 然)

這次事件除了引起人們對於本地文學發展的關注外,另一重要意義,是再次引伸出對民間文化發展最具影響力的文化局年度活動資助的檢視。問題根源如果沒有正視的話,同類情況恐怕將一再出現。

文化局年度活動資助自回歸前已引發不少問題,主要是對評審過程長期缺乏「公平、公正、公開」的不透明運作所引起的強烈質疑,那時澳葡政府對民間藝團既不熟悉也不甚關心,一般只以「分豬肉」 形式來「吊鹽水」,對藝團發展毫無助益,每年申請內容是什麼,活動重要與否,從資助結果來看其實都沒多大關係,評審過程亦全無溝通可言。這樣的資助模式竟從回歸前直至前幾年都進行着,結果是導致民間藝團長期積弱,難以發展。

近這兩年,資助模式開始有改變,如列出了「釐定資助額標準」、「優先考慮及重點資助項目」、「資助上限」等。以往從不會看到政府對文化發展的態度,現在至少在資助取向和指引上都有態度了。開始建立一套合理的運作機制固然是好事,但要有能力處理多年積存下來的問題,才是檢驗這個機制的關鍵。對民間藝團來說,真正打開局面的資助改革仍未出現。

首要,透明度

資助評審雖比過往認真了,但始終還有一個重要關口,由回歸前到現在仍未衝破的,就是透明度問題,亦是這次文學削資事件大眾最關心的──削資理由何在?對評審人員、評分和評審意見等最基本原則仍是沒有透明度,申請者既無法從正確渠道來檢視評審的公平性問題,亦無法對不作資助情況作出申訴或改善,這對申請者來說都是不公平的,亦使資助制度欠缺公信力和認同。雖然評審準則向來易惹爭議,但這將是有焦點地引發討論,對藝術發展是好事,對文化作為眾人之事的公民成長亦有助益,無須迴避。

審計報告指出資助問題

審計署曾在2004年4月發佈了一份《公共部門向社團發放財政資助的研究》報告,當中便清楚指出公共部門的資助存在多項問題,如透明度問題──「財政資助的資料欠透明度」(p.41);評審制度問題──部門有一套嚴謹而合理的排序方法,自然將社團放於一個公平的環境中競爭,汰弱留強,這才有機會改變社團不思進取的做法,以及杜絕社團「分餅仔」的幻想 (p.47);以及資助監督及成效評估問題──「應訂立資助運用的成效評審機制」, 「監察資助款項的運用比經常性資助更為重要。」,當時審計發現除了一個部門外,「其餘部門則沒有訂定評估機制,亦谷章翵磣U者提交的報告作書面評估。」(p.36)

審計署所指出的問題,與民間一直提出的質疑相符。另一點,審計報告中所提到的資助目的是使民間力量成長和壯大──「作為實現民間社會的計劃,鼓勵民間社會創立事業的能力與公民參與」(p5)。資助制度應是與民間建立溝通的最好機會,然而從回歸前到現在,政府始終視民間為「另類聲音」,沒有主動建立起雙方討論和充份表達意見的機制。

欠缺主動出擊的資助計劃

目前的資助模式──「藝術行政資助計劃」、「年度計劃資助」和「單項計劃資助」已不足以應對藝團專職化發展的需要和回應民間的各種問題,如一直未解決的缺乏表演及練習場地、視藝工作室等;缺乏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支援和提升;缺乏對出外交流的實質支持;還有藝團的傳承問題,尤其曲藝和地水南音等;長期欠缺藝術評論的問題,除了等待藝團提出藝評計劃然後資助外,還可以有更主動的培養藝評人計劃,讓藝評人能更好地生存嗎?既然不是不支持文學發展,那麼可以有培養專業寫作和出版的計劃嗎?可以有鼓勵更多有質素的藝文雜誌、文學雜誌出現的計劃嗎?但多年以來,這些仍只是空想,就連極微小的,如藝團提出能否在公共文化設施如圖書館中擺放活動單張和貼海報,都得不到確實回應,對此,真的令人無言了。文化的建立是層層相扣,缺一不可。資助制度未必能解決所有問題,但透過資源的分配和整合能有效地創造文化發展的最佳條件與環境,資助制度是泥土的建立,任重而道遠,需要花更多力氣和決心,把改革進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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