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良心批評陳錦鳴法律知識貧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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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良心今天下午(8月2日)到基本法推廣協會遞信,向日前該會副理事長陳錦鳴指有本澳市民錯誤理解基本法而濫權的言論表達失望及抗議。
早前,陳錦鳴於一個推廣基本法的活動上稱「有居民可能不認識基本法內容,甚致理解錯誤,例如集會示威權,可能出現濫用情況而對社會穩定帶來反效果」。澳門良心成員蘇嘉豪對此言論表示失望,並聯同其他成員一起遞信以示抗議。他們認為副理事長的說法展示他缺乏法律知識,並指任何市民透過法律程序知會單位便可進行合法和平的遊行﹑示威及集會活動。他進一步解釋,基本法的相關法律條文亦對於市民的行為訂定一定程度的規範及制裁。
他又批評陳錦鳴的言論令人憂慮,因為他從事本澳基本法的推廣工作,卻對於基本法的知識貧乏,擔心部門會向中小學﹑公務員﹑社團機構等提供錯誤或扭曲的觀念,以致法律原則不可正確灌輸給澳門市民,不利於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大原則,並希望當局向市民釐清陳的相關言論是否代表整個基本法推廣協會的立場,倘若屬實,他建議協會向公眾解釋有關濫用權力﹑濫用集會示威權等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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