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掩後2.5」地粉碎管治危機

平日只有遊人和附近居民散步、拍婚照的主教山,兩星期內因為一個司長、一個遊行的「延續」、「一位出山的黃飛鴻弟子」及懷疑被其傷及的十一名警員,令這座小山丘,頓成為國際焦點名山!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一切淵緣都來自早前「給還個清白」的「墓地門」事件主角--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由此說話也得特別小心,否則動不動可能成為以公帑被起訴的對象!)。可能司長往聖城祈禱的誠意,打動了很多澳門市民,乃至出現「六三零倒陳遊行」,以及被冠以「遊行延續」之名的「主教山散步」,更引發一場「沒有事先張揚的封山拉人事件」。

事件的來龍去脈、和時地人,過去兩星期相信就算再政治冷感的澳門人,都會略知一二,到底孰是孰非,似乎沒有人可以下個絕對的定論。可是,其中有十個重中之重的事實,即使如何辯解都無法否定的:

1)「倒陳遊行」宣佈結束,大部分人散去,三、四十名人士放下所有示威用具後,繼續步行上山。

2)百名警員跟著上山,更變成人鏈人牆,堵住上山的主道路,氣氛凝重,如臨大敵。

3)四小時內不論是上山人士、議員、傳媒如何查詢或投訴,低至警員上至治安警副局長梅山明,無一人願意及能夠交代此「嚴陣以待」的動機和理由,亦不容讓前進。

4)同一時間同一場合,卻同時有旅客出入自如,或者被警車載離現場。

5)入夜,被阻攔的人士當中,有人開始嘗試突破警方人牆,期間發生肢體碰撞。

6)前線警員未有作出任何宣告或警告,即以反手鎖扣等方式拘捕六名人士上警車。

7)被帶走人士在被落案起訴前,一直沒有被告知為何被押回警局及所犯何事。

8)警方一反常態,拘捕「嫌犯」後沒有通知傳媒,亦沒有舉行新聞發佈會。

9)治安警察局局長李小平,以用來規範治安警內部運作的行政法規,作為回應傳媒追問「封山拉人」的法理依據。

10)事件發生至今十三日,鬧滿全城,但特首和保安司司長張國華,竟然從未就事件表態或回應。

有趣的是,在「六三零」一波未平之際,網上又流出了「休班副局長醉罰下屬做掌上壓」的照片,轟動全城!事件更被網民惡搞,以懷疑某副局照片接木黃飛鴻功夫身段的合成圖片,瘋傳社交網站;治安警發言人又多番迴避甚至不予置評,局方只刊出一紙新聞稿企圖了事,內容就連告密者和訓示者「誰是被告」也撲朔迷離。

試問,作為最大前線執法機關,鬧出如此醜聞,前線警員如何有士氣、有顏面面對公眾?作為執法機關,竟然連依據甚麼法律去辦事,都支吾以對?作為前線執法人員之首,保安司司長張國華,由「六三零」事件以至「掌上壓」事件的十三日內,都沒有主動作出回應,直至在一個酒會被傳媒進一步追問時,才僅僅答了一句「有改善空間」,特首崔世安更如「路人甲乙」般,一直無影無踪。

「澳門就是與別不同」,當權者粉碎管治危機的最有效方法,竟然是「無為而治」:「敵不動我不動,敵動我也不動」,以「不做不錯」的宗旨將反對聲音和批評化整為零。同時正如「倒陳」、「封山拉人」及「掌上壓」事件,以聞醜「前掩後2.5」的方式,讓市民的注意力,由一個更「爆」的醜聞,蓋過另一個醜聞,然後「自然有機化解」。特區政府由上而下的這種「拆彈」模式,簡直堪配鄰近地方的官員充份借鏡!不過,大前提是,要有如澳門人般順服和善忘的人民基礎,才能發揮「最佳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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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便衣警代表疑似「喝令」遊行人士走回行人道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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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有傳媒向警員查詢安排時,訪問咪懷疑被警員指「你唔可以咁樣對住我」,然後把拿著錄音筆的手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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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議員區錦新,向警方出示議員證,但最初大半小時仍未被放行,他表示「咁多年做議員,未試過議員證不能行駛通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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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滯留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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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排成幾層,把整條高可寧伸士街即時以人牆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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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臨時「無故堵截」連駛經該路線的巴士都「波及遭殃」,不獲通行,乘客被迫落車步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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