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一天我要遠走高飛

我要從南走到北
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誰

假如你看我有點累
就請你給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經愛上我
就請你吻我的嘴

我有這雙腳我有這雙腿
我有這千山和萬水
我要所有的所有
但不要恨和悔

要愛上我你就別怕後悔
總有一天我要遠走高飛

 

我不想留在一個地方
也不願有人跟隨

我要從南走到北
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誰

我只想看到你長得美
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
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
但不是你的淚

我不願相信真地有魔鬼
也不願與任何人作對
你別想知道我到底是誰
也別想看到我的虛偽
咧咧咧…

 

這首歌,管理員辦公室裡的收音機經常播的,雖說這首人歌,而且我這一輩子都不會唱,但這首真是我的飲歌啊,道盡了我心聲。

我是一隻唐狗, 人名叫 「阿飛」, 狗到中年, 後右腿因幼年受車傷有點跛。有人給我立牌照, 但她沒空理我。狗窩在一幢工業大廈的管理處前。在澳門狗法例還沒有現在這麼森嚴時, 我過著半流浪式的生活, 每天幾乎隨心所欲地到處遛遛, 累了就回窩歇息。有時候, 看到誰長得特別瘦就叫幾聲, 疑心他是賊……因為整個大廈就我是狗, 所以大家對我都很好奇, 總是過來摸摸我, 或叫叫我, 有的怕我餓, 就給我吃的。開始, 我還搭理一下, 後來, 人太多, 煩! 除非美女, 不然不回應, 而食物呢? 除非面包已去皮, 豬排已去骨, 否則也不吃。人很怪, 你越這樣, 他們越哄著你, 而我更不理他們, 他們叫了十次「阿飛, 阿飛, 阿飛……」聲音越來越高, 我就抬一抬眼, 他們就興奮極了: 「你看! 它理我了」。

這麼自由的日子已是過去式。 不知道誰修改了狗法, 其中一條大概是這樣的: 所有有主人的狗在公共場所必須有鏈條拴著, 不然一律當流浪狗處理, 處理的意思是把我們弄死, 管理員說在我們身上打一針, 然後我們就再也回不來了。 我搞不懂日子, 反正有一天他們把我捉住, 然後用一條大鐵鏈把我拴在大廈的門前。 我生平第一次體會了自由的可貴。

我看著每一個路過的人, 如果平常有點交情的, 都會大叫起來, 想讓他們把我帶走。 但沒人理我, 有的說要上班、 有的說要出去、 更有的說活該……後來有人願意帶我去散步, 但要我先蹲好, 然後讓抬起右「手」, 和她握一握, 然後又要抬出左「手」, 給她拉著。 我知道你們人打招呼是握手, 其實, 我們沒有手, 只有狗腿, 一共四隻; 再說, 狗打招呼是互相聞大家的屁股……算了, 和人打交道, 真是有理說不清, 你們不是說「生命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兩者皆可抛」嗎? 現在為了自由, 我那點兒狗尊嚴算個屁!

算了,我年紀也不小了,別這麼多意難平了,今天又隨便迷倒了一個粉絲,她說很喜歡我的眼神,想向我約稿。這個理由真的比較普通,從三歲到八十歲的雌性(連狗帶人),有誰不喜歡的?不過她是我一個好朋友的好朋友,給個面子,答應下來,也和各位交流,交流。

 

意述: 阿飛
文字整理: 憨樸聰
照片:由馬來西亞插畫師Shenly@2012

donation-ad

63957_622253047800362_452192652_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