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遺產
世界遺產是指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審核、批准而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各種遺產。
1972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簡稱《世界遺產公約》)。大會向所有國家發出呼籲:世界遺產是全人類文明歷史的精華,是極其罕見和不可再生、不可複製的……
1976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肯尼亞內羅畢舉行了第一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締約國大會,並組建了世界遺產委員會。兩年後,世界遺產委員會向全世界公佈了第一批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名錄的12處遺產地。
中國的世界遺產
中國於1985年簽署了《世界遺產公約》,成為締約國。1987年6月,我國第一批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名單終於誕生,有五處文化遺產:長城、明清故宮、周口店北京人遺址、敦煌莫高窟、秦始皇陵及兵馬俑坑;以及一處自然遺產:泰山(因其豐厚的文化內涵,泰山於1988年被委員會重新命名為世界第一個「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2005年7月第29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上,澳門歷史城區成為世界文化遺產。2011年,中國擁有41項世界遺產,僅次於義大利和西班牙。
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又稱無形文化遺產,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3年10月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定義,是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2006年6月,45個締約國選出了第一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政府間委員會。
根據《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産包括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爲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
1999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執行委員會决定設立「宣布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計劃。2001年宣布了第一批19項代表作的名單,2008年改稱為「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2011年底共有267項代表作。
世界記憶遺產
世界記憶遺產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1992年啟動的一個文獻保護項目,旨在保存和傳播世界上具高度歷史文化價值的文件典籍,每兩年評選一次,目前已有193筆項目被列入「世界記憶遺產」名錄,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供保存、管理與傳播的經費補貼和技術支持。
世界記憶遺產評選是「世界記憶計畫」的工作項目之一,計畫起源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世界上珍貴的歷史文件是全人類共有的文化記憶,因此有必要將逐漸老化、損、毀、消失的文獻記錄,透過技術合作加以保存並提升檔案使用率。
澳門文化遺產概覽
澳門世界遺產
澳門歷史城區(2005年入選世界文化遺產)
澳門非物資文化遺產
粵劇(2006ab,2009c)、涼茶製作技藝(2006ab)、木雕—澳門神像雕刻 (2007a,2008b)、南音說唱(2009a,2011b)、澳門道教科儀音樂(2009a,2011b)、魚行醉龍節(2009a,2011b)
a—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b—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c—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澳門世界記憶遺產
天主教澳門教區檔案文獻(16-19世紀)(地區級,2010)
澳門文物名錄
訂於1992年,共有128處地點被列入名錄之上,分為紀念物、具建築藝術價值之建築物、已評定之建築群和已評定之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