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視點:從嚴禁主義到實踐「自控減傷」的可能

處理青少年濫藥問題的手法經常強調「藥物」等於「毒品」。零度容忍及嚴禁主義的政策只會加深用藥者與非用藥者間的矛盾與鴻溝,亦令用藥者不會相信那些空泛的宣傳口號。走入用藥群體,放下社工或道德捍衛者的權威,以同理及開放的態度,學習夜場跳舞用藥文化,從外來者(Outsiders)的角度,進入用藥者自己人(Insiders)的世界了解他們的危機意識及其減害實踐的狀況正正是實踐社工的人道主義信念 – 從用藥者處境出發。

走進用藥舞者的世界

用藥者在嚴禁主義的社會價值觀下,大多不會主動尋求身體檢查的資源; 但這並不代表用藥者不愛惜生命、不重視吸食藥物的後遺症。無論是從香港明愛的「披星計劃」及澳門基督教新生命團契屬下「S.Y.部落」的專責為有濫藥青少年提供減害資訊及輔導跟進服務的外展工作經驗得悉,透過為嗑藥舞者作簡單的身體檢查,測脂、量血壓等基本檢測既可開展自然及真情的交流,社工更從中發現不少「濫藥」青年的自救「秘方」,例如:給服用過量的舞者飲熱檬茶、主動到內地醫院要注射葡萄糖針,試圖將體內毒素清除。無疑,從醫學角度,這些方法是迷思,是非正確的處理方法。然而,「反毒」運動只是單面向地描述濫藥者為無知、受朋輩影響而誤墮毒網的負面圖像。「減低傷害」策略背後的信念,是更貼近用藥者的經驗,深信以誠實及具科學研究為基礎的藥物資訊,更能針對及切合用藥者的生活處境,從而讓外展社工提供正確的「自救」資訊,減少用藥者因濫藥時引致的各種傷害。

本澳青少年濫藥「官方數據」

澳門藥物濫用者中央登記系統首年(2009)共錄得626名吸毒者,逾三成半(約219人)為21歲以下青少年,年齡最小僅13歲,並有低齡女性化趨勢。這些青少年首次吸毒平均年齡為14.8歲。而根據2009年司法警察局統計數據顯示,拘捕吸毒販毒人數21歲以上吸毒及販毒人數在69%以上,21歲及以下的佔31%。雖然本澳青少年濫藥(特別是派對藥物)的普遍性與外國相比還有一段距離,但我們不能忽略現時本澳經常往返拱北的士高消費娛樂的在職青年,他/她們接觸派對藥物的機會絶不比一般在學的青少年少;然而,本澳對於此群已離校及投身社會工作(特別是在賭場工作的一群剛踏足社會)的成人之「藥物教育工作」所投放的資源相對較少,而當中的宣傳策略亦未能符合他/她們的實際生活經驗。

筆者曾與本澳外展社工走訪珠海拱北的一所頗具規範的的士高進行觀察,服用「K粉」(氯氨酮)人士最大的危機情境是在其服藥後,因對外界的敏感度降低而令身體失卻平衡力,很容易跌倒地上,因而引致嚴重的創傷。我們不時也從報章中知悉索K青年墮樓或跑出馬路而發生意外的不幸報導。筆者不禁反思兩個有關吸食派對藥物的傷害問題:(一)派對藥物使用者,有否有意識做一些事情,減少或避免因服用過量而產生對自身危害的情境?(二)因吸食藥物而產生的所謂長期傷害可否因減少服用或停止服用而自然復原?若然上述兩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話,那麼一些針對「傷害」的預防對策,即「減低傷害」是一個頗值得深思的防治方向。

「減底傷害」- 人道關懷的實踐

本週在黎巴嫩舉行的第廿二屆國際減害會議正是要探討在禁制式的藥物政策與主張藥物合法化之間中的第三條路向,以人道關懷的價值取向看待每一個人,是一套針對濫藥者需要的實用策略,幫助他/她們減少由濫藥引起的傷害。這樣寬鬆及涵蓋面廣的定義正指出任何一個項目若能減低濫藥者因用藥而帶來的傷害,但大前題是我們必須尊重用藥者或許不願意完全禁絶服用的條件下給予不同形式的幫助。其主要原則如下:

(一)       實用性:只要能為用藥者提供減低傷害的效果便合符此原則。在外國廣泛使用的針筒交換計劃及在遍遠地區由社工派發漂潔注射器具、代用治療或美沙酮維持計劃等也是極具實用及富彈性的減低傷害項目。

(二)       關注傷害而非用藥者:此點是要強調對藥物使用者的中立態度,而非以普世道德觀點批判不同的藥物使用者。

(三)       低門檻:由於派對用藥者的求助意慾不高,加上停藥的動機低,服務提供的門檻必須降低以達接觸更多的用藥者,為他/她們提供更切合其需要的服務。介紹適當的用藥管理及減害資訊等也是外國針對派對藥物使用者的低門檻服務項目。美國、英國及澳洲等國均有不同的志願組織為不同的跳舞場所提供上述服務。效果亦非常顯著及受歡迎。

「自控」- 禁毒戰中的論述轉移策略

用藥者不願求助源自於相信自己能處理自身用藥的狀況,然而,自控的培養是需要政府以公共衛生的角度,提供令用藥者信服的危機資訊及相關的減害方法,而這些資訊亦必須定期透過前線社工人員或研究學者與用藥者接觸而作出更新。現時,不少國家的禁毒政策仍是建基於嚴禁主義,將個人層面的自控用藥條件破壞或未能好好加以發展。我們需要更多的社會科學方法及理論去進一步印證在各種用藥文化下,大部分用藥行為其實是可以控制及涉及低風險的情況;透過這類研究獲取更多知識,期望最終能將我們從沉醉於嚴禁主義的禁毒迷思中解放出來,發展出更多元及具批判性的介入策略。

自控作為介入策略應參考用藥者的意見,運用他們作為行內人的知識以有系統及組織的方法表達相關的減害資訊;其次是要強調「論述的轉移」- 在否定年青人的減害迷思中加入平移近人的普及醫療常識,將年青用藥者的親身經驗置放在重要而珍貴的參考圖像內,減低專業人員介入的比重,期望年青濫藥者能透過參閱相關內容,能有系統及就著自己的狀況作出改變。筆者深信這「改變」不一定是完全戒除濫藥習慣,而是確信任何改變,不論多與少也是正向的。「自控減傷」的重點是提昇濫藥青年對自身處境的檢視,包括可能因濫藥而影響的身心靈發展、學業工作的能力、家庭關係、人際社交網絡等。這樣的論述方式是作為將自控自療的理念普及化的第一步,強化年青用藥者的自強能力,在未需要或不願尋求專業人員幫助前,也可透過基本量表及誠實的減傷知識作自我測試,及從中進行反思。知識的增長是保護及減低傷害的基礎。

以華語提出「藥者自控」的論述正是要突破反毒的主流禁忌,以貼近本土用藥者的經驗,提供自控減害的用藥建議,期望放下道德的枷鎖,在減害及避免失控用藥的大前提下走出開明的第一步。從來在禁毒戰爭的詞彙集裡並不容許「使用藥物」及「自控」等語言,因為在嚴禁的國度裡自存在「失控」與「濫用」,任何提出減害及自控的想法也不可避免引來保守主義者的嚴厲批判。

然而,此文的目的是要在嚴禁主義的氛圍下尋找另類及多元的論述空間,從單面向地描述濫藥者為無知、受朋輩影響而誤墮毒網的負面圖像中;試圖多行一步進入用藥者的世界裡,我們不難發現不少派對用藥者也是自愛的一群,她/他們當中亦努力運用一些坊間流傳的方法減低用藥後的後遺症及意外包括:定時減少用藥份量、在場內互相看顧,陪伴服用過量的友人等。這些表面看來似乎是微不足道的觀察,但是用藥者與非用藥者的認知距離是必須透過更多接觸及坦誠的交流才可成就更多改變的可能。提倡「自控」與「減低傷害」的方向或許能成為這盼望的原動力。在華人社會以行動實踐對自控用藥的信念,使「自控」不只是西方學術上的信念或想像,而是能讓每位用藥者掌握自控的方法成為自控的有能者。

 

延伸閱讀:

佩特.德寧、珍妮.利特、艾廸娜.葛利曼著,謝菊英、蔡春美、管少彬譯 (2007)。挑戰成癮觀點:減害治療模式 。台北、張老師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Marsha Rosenbaum博士著 (2004):安全第一:有關青少年、毒品、及反毒品教育的現實方法。美國:Drug Policy alliance (中文版本)。(www.safety1s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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