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竹廠列第二批文物評定 文化局將追收500萬修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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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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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7月15日 19:19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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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日前公佈益隆炮竹廠換地調查報告,批評文化局未有向業權人追收500萬修復費,是有法不依、進退失據。社文司長譚俊榮表示,認同廉署報告,已批示文化局兩個月內遞交報告,說明跟進方案。而文化局長吳衛鳴承認文化局工作有缺失,強調會向業權人追討修復費用,並考慮將益隆炮竹廠列入第二輪文物評定程序中。

文化局長吳衛鳴

文化局長吳衛鳴

吳衛鳴坦言,自己是在廉署報告公佈後,才了解到益隆炮竹廠的「前世今生」,形容益隆炮竹廠的修復工作是「傻更更」地做,修復炮竹廠的原意是考慮到社區安全及公共衛生等因素。指從2012年起,因有人在廠內玩野戰遊戲,炮竹廠情況開始惡化,建築物有倒塌危險,加上炮竹廠過往以水路運送炮竹火藥,廠內的運河及水池長年閒置,孳生大量蚊蟲。當局故委託坊會協助尋找炮竹廠的管理者開門入內搶救。

他亦指,修復人員在廠內發現許多火藥原料及炮竹製成品,「成個火藥庫咁」,故聯同消防、司警及治安警將危險物品送往當時未建成石排灣公屋的石礦場分批引爆。若當年文化局沒有展開修復工作,益隆炮竹廠肯定會全部倒塌。

挖到4千年前古物 船舖街遺跡將原址保留

另外,文化局向文遺會委員介紹船舖街遺址考古工作成果。文化局高級技術員趙月紅表示,考古人員在船舖街足球場內發現包括新石器時代、青銅器時代、唐宋年代以及清代中晚期的考古文物及遺跡,亦發現了用火以及漂染的痕跡。當局聽取考古專家意見後,建議原址保留船舖街足球場的文物及遺跡,而由於停車場及籃球場的考古價值較低,當局建議將文物異地保存,並可進行下一步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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