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上街──5.25遊行感觸

在這天陽光明媚的下午,塔石廣場上跟平日不一樣,人頭湧湧,就如同其他廣大市民一樣,猛烈的陽光正覆蓋著正待出發的我們。廣場上插滿一支支旗桿,旗桿上表達的正是這次遊行的訴求──「撤回惡法、反離補及反特權」等標語。雖然寫上的文字是由大會設計,但卻道出我們的心聲,一聲「出發」的號令下,每個人都帶著激動及不滿的心情步行前進,而在群眾喧聲下,也喚醒了那個昔日不慣於表達心中不滿的我。

對,在今次遊行中有份參與的我,是第一次站出來的廿幾歲成年人。我與大多數同年齡的年青人一樣,每天很努力的上班工作,加班是習已為常的事,等到週末就和朋友吃吃飯、做做自己喜歡的事,時事新聞嘛,只是會看看報紙、電視報道及跟朋友們閒談討論數句而已,回想起在知道有此活動是在數月前,那時我仍然過著平時的生活模式,接收到這個突如其來的新聞,初時我只看了一篇簡述而已,就已經難掩內心覺得的不公平及不憤,無奈在與家人、朋友閒聊討論時,表達自己的不滿後此事就無疾而終,原本以為自己還是會像從前一樣,但眼見愈來愈多的文章被受討論,我開始再次深入了解,尤其對於「特首在任期間可獲豁免刑事程序」這一條感到相當謊謬,身為特首本來就應該以身作則,現在這條法案是要傳送「犯了錯都可豁免」的意思嗎?此法案一旦生效,特首犯錯可豁免,特首是人,公民也是人,那是不是等於公民犯錯就是錯,特首犯的就不是錯?是不是隨便立一個法例就可以推翻那些來維持社會安定的法律條文?慢慢我自己再三思考、判斷以及在朋友圈的推動下(其實一直都有不同朋友在身邊提點過),突然有了「多一個人參與,就多一點力量」的想法。自己本身是一個有意見但都會收在心底的人,加上自己不太喜歡激進派,所以對於遊行這活動有著一個錯誤的看法;然而,當這次遊行親自走上街頭,自己也是參與的一份子時,想法就改變了。我還記憶猶深,第一次在跟隨群眾喧聲喊出一聲「撤!」時,是帶著一絲絲的膽怯,但慢慢,發現自己能完全融入訴求聲中時,就更堅定了,那是發自內心的心聲。

曾經覺得遊行是一個很偏激的舉動,但當自己親身參與後,頓時覺得遊行是集眾人力量表達訴求的一個行為,我相信很多人都只是不習慣這種表達心聲的方式,希望逐漸會更多人(特別是年青的一代)可以都站出來,如果眼見身邊的朋友犯錯,自己也會作出勸告,那為甚麼不對現在這些關乎生活的民生大事而發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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