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的新聞專題《誰來保護我?》曾經探討澳門法律空白下,非禮受害人如何有冤無路訴。早前澳大「教授抱抱」事件,公眾對校方處理手法一片熱議,訴諸法律保護的意識提高。但在圍繞非禮/性騷擾討論背後,設想中的保護對象依然是身體被冒犯的女性,在充滿性別歧視的生活環境中,「傷害」真的只是來自冒犯性的身體接觸嗎?有可能受傷的只有迫巴士或職場上的年輕女性嗎?未來政府將啟動修法程序,要營造性別友善的環境,不光靠法律,每個人都應先學會尊重不同性別、性傾向和性別特質的人。
女荷官突然被醉酒賭客成個抱起、賭場經理用性「交換」升職、家傭被幾近赤裸的男主人羞辱有冤無路訴、大學教師問女生「 [
早前澳大「教授抱抱」事件,涉事教職員僅罰款了事,校方以「保護私隱」之名不肯公開案情,又將「非禮」淡化為「性騷擾 [
葉永鋕小的時候,不喜歡玩電動玩具,他喜歡的是拿著鍋子用泥巴來炒菜。他媽媽見他總是喜歡做女孩子做的事情,有些擔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