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3月1日,《城市規劃法》伴隨著《土地法》、《文化遺產保護法》一同生效,同日城市規劃委員會亦正式成立。城規會成立至今將近3年間,曾討論過多份具爭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引起城規會內外激烈討論。城規會民間委員的任期將於2017年3月屆滿,政府亦將委任新一屆委員。由於城規委員全由「官委」產生,社會憂慮會內數名「敢言」委員可能無法續任,令城規會如都更會一樣由「地產黨話事」,減弱城規會的把關作用。
城市規劃委員會成立至今接近3年,意味著27名民間委員的3年任期即將屆滿。社會憂慮多名敢言委員將不獲續任,換屆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