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7 都更拖延症?

都更拖延症?

早前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都市更新研究分五期進行,今屆政府任期內將能完成研究的初步報告,但其餘四期研究的進度,他就指現時難以預計,因為每一期報告都需要委員會批准後,顧問公司才可開展下一期工作。

顯然,無論是上屆政府所提出的「舊區重整」或是今屆政府的「都市更新」概念都備受社會關注,亦備受質疑的是十多年未見實在效益。

都市更新委員會在2016年成立後,先後討論過低層樓宇維修資助計劃、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重建樓宇業權百分比、工廈再活化、暫住房計劃、成立都更公司等議題,當中部分議題已交到立法會並審議通過成為法律。而其他議題如工廈再活化計劃無實質進展,而與居民權利攸關的重建樓宇百分比,則早在前年已取得委員會的共識,不過尚未見政府有進一步行動,亦未就這個相當具爭議的議題進行公開諮詢。

此外,作為推動都更的主體法律,郤至今仍未見蹤影。如此,在欠缺基本原則的框架下,現在率先制定細部法律法規,那麼將來會否出現大法與細法之間矛盾的問題。

作為本澳重大公共政策的都市更新,坊間有聲音質疑政府藉外判都更研究來拖延都更的進展。當中社會普遍對於樓宇重建百分比、剩餘地積比利用、工廈再活化等議題存在極大的分歧,甚至牽涉到私有財產、居住權的保障問題,但是政府至今卻未有一個清晰的說法。究竟都市更新還有拖延多久?政府有否一個整體策略的考量?由於欠缺透明度,坊間議論紛紛,到底都更何去何從呀?

在另一方面,有意見則關注到,由於新土地法加強了保護公共利益的規範,以及「閂住」了政府過往在批地的任意「門」。是以,都更日後可能牽涉到龐大利益的問題,而這塊大「肥肉」將會怎樣被「分割」,實在需要嚴謹監察,以確保公眾利益。

對於都更,如何真正有利於城市健康發展,以至合理解決市民住屋問題,這無疑是下屆政府施政的其中重要課題。

陳德勝:都更不能脫離城規而行 2019年05月18日|文:論盡採訪組

政府提出都市更新的概念至今已有四年時間,期間雖然政府設立了都市更新委員會及都市更新公司,亦就樓宇重建稅務優惠、暫住房及置換房等法律進行立法,但是對於較為重要但具爭議的項目如樓宇重建百分比、工廈活⋯

都更既緩慢又缺乏透明度? 林宇滔:因政府不想做 2019年05月18日|文:論盡採訪組

自第四屆特區政府上場後,「都市更新」就成為了其中一個備受關注的焦點。但是自都更會於2016年成立至今,政府的都更工作給予社會一種既緩慢又缺乏透明度的感覺。都更會前委員、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