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
修法完善宣誓 特區政府:「不真誠、不莊重」宣誓將失就任資格 2024年01月12日|文:論盡採訪組

特區政府修改《就職宣誓法》,法案建議若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詞不一致的內容或簽署經篡改相關誓詞的聲明書」,又或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將被視為拒絕宣誓,不可重新或補宣誓,且即時喪失⋯

澳獨言行者冇得做議員? 陳海帆︰當選後可選擇放棄有關言論 2016年11月28日|文:論盡採訪組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修訂《立法會選舉法》法案新文本中,追加了規定參選人需要簽署聲明書,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等條文,社會關注證明「擁護」和「效忠」。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