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新澳門協會致函審計署,促請部門對「公務員統一招聘制度」作衡工量值式審計。裏面提到,制度目前出現行政效率極低、招聘開支龐大,非專業人員考試涉資源重疊與公平性問題,成效未見理想,冀審計署對「公務員統一招聘制度」進行適時和全面的衡工量值式審計,讓社會了解「公務員統一招聘制度」招聘公務人員的成本效益。全文如下:
澳門特別行政區審計署
何永安審計長 鈞鑑:
特區政府在2012年推出中央招聘制度,制度原意是為回應社會對政府聘用人員任人唯親的質疑,但礙於政策考慮不周,低估了市民投考公職的意欲,亦高估了部門人員的工作效率,導致首次中央開考後,歷時數年才請到第一批人員,加上制度以抽籤形式分配人員,而中央招聘制度的專業試難以符合不同部門的需求,導致不少經中央招聘入職的人員未必能在心儀的部門工作,部門亦未必能聘得合適人員。
為改善人員錯配情況,政府於2016年推出公務員統一招聘制度,第一輪的通識考試由公職局負責,專業試則由部門自行負責,通識考試合格的人士可報考各部門的專業試,由政府統一公佈各部門招聘的職位。這樣看似合理,但分兩階段進行的考核亦使政府投入的資源倍增,從該年第三季開考至今,已將近兩年時間,仍未有一個公務人員入職,明顯未能解決中央招聘需時長的弊端,且部分聘用成本更遠較中央招聘高。
過去由部門自行招聘人員,投考人士需自行往各部門遞交資料,部門初審後,合資格人士可參加考試,當時通識及專業考試在同一份試券,投考者只須考一次試,合格者可參加面試。由於部門可以因應內部情況控制開考時間和招聘範圍,報考者數量亦不會超出預期很多,一千多人報考已算多。
現在統一開考的方式,首論通識面試合格率高逾九成,萬多名通過通識考試的人士可自由選報想投考的部門,數量不限,加上不知下次開考時間,許多投考人只好採取漁翁撒網的方式,一次過報考十多個部門,即使部門只招聘一個空缺,亦要應付五千多名投考者,投考者則要在短時間內,應付十多個專業考試,嚴重浪費資源,投考者亦難專心為考試作準備。
本會認為,政府推出中央招聘,乃至後來的統一開考,根本目的均是要杜絕政府部門任人唯親的情況,關鍵只要確保開考的典試委員會客觀公平考核投考人和評分。目前統一開考的做法,除多了一輪合格率逾九成的通識試外,與過去各部門各自開考實無太大分別,但政府各部門目前為統一開考所投放的行政、人力、場地租金及印發試卷等可見支出來看,投入於公務人員招聘的資源已大大超出合理範圍。
在此,本會提出「公務員統一招聘制度」目前所存的問題:
一、行政效率極低,綜合試作用存疑
相比部門各自開考,公務員統一開考使本來已經過長的招聘時間又再拖長,投考人要經歷綜合能力考試、專業筆試和專業面試共三個階段的考核。2016年第三季開考的二等高級技術員(430)、二等技術輔導員(260)及雜項人員(110)三項職程,至今才進入第二階段的專業筆試,絕大部分的專業面試仍未進行,可以預期距最終確定名單的公佈還有一段不短的日子。
此外,綜合能力考試合格率高達九成,還有考生反映相關內容又會重複出現在專業筆試之中,新增一個「門檻」使招聘程序冗長,既增加投考人時間成本,又浪費公共資源,其實際作用存疑。
二、招聘開支龐大,成效未見理想
現時兩階段的考試開支均十分龐大,2016年三個職程的綜合能力考試均出現「萬人應試」場面,不管考生是否出席考試,政府都要準備相當的資源配合,包括場地、監場人員、試卷印刷等。而各個部門的專業試,又需自行租用場地和派出員工監考,以二等技術輔導員考試為例,共有31個部門開考,不少投考人為入公職採取「漁翁撒網」和「報住先」的策略,導致就算部門只得一個空缺,都會吸引數千人報名,而最終的考試出席率卻不甚理想。
三、非專業人員考試涉資源重疊與公平性問題
是次開考二等技術輔導員及非雜項人員,均屬非專業人員的考試,其中不少同一範疇、職務相近的崗位各自開考,但卻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情況,一是考試內容大同小異,二是考試內容差天共地,前者涉及資源重疊問題,考生重複報考造成資源浪費,後者則與考試公平性有關,致使考生亦無所適從。
為此,本會冀 閣下可充分考慮上述理據,對「公務員統一招聘制度」進行適時和全面的衡工量值式審計,讓社會了解「公務員統一招聘制度」招聘公務人員的成本效益,供社會客觀詳細的數據和資訊,以便對有關招聘制度的改善作出客觀全面的討論,確保公帑的合理運用,同時令公務人員的招聘制度更公平和更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