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澳娛綜合計劃收購兩間衛星賭場——十六浦和凱旋門外,其餘全澳九間衛星賭場均須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結業。主要散佈在新口岸和皇朝一帶,數量曾高達數十間的衛星場,從此繁花不再,亦標誌這種本地博彩業獨有的營運模式正式告別歷史舞台。
根據本澳的博彩研究,所謂的「衛星場模式」起源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指在二〇〇二年前與當時的博彩專營公司澳娛合作,但設在非澳娛場地的賭場。這些衛星場向澳娛提供包括推廣、宣傳、發展、引入客源及營業場地等市場營銷服務,而澳娛則負責賭場營運,包括賭枱運作和賭具管理。各衛星場的經營風險和盈虧由場主承擔,而博彩公司則從中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衛星散落
隨著二〇〇二年本地博彩市場的壟斷局面結束,衛星場的數量隨之增多,曾一度迎來高峰,數量逾二十間。其中有多間衛星場設在民生區內,引起社會對賭風蔓延至社區的關注,批評指不少家庭主婦和退休長者因而輸掉買餸錢及養老金。
與直營賭場一樣,衛星場內亦有「疊碼仔」和「貴賓廳」,而且這些業務對場主經營至關重要。然而,當局監管有一定困難,尤其是涉及博彩的非法借貸和洗黑錢等罪行,此等問題時有所聞。隨著六間博企經營的賭場增加,衛星場面臨的競爭愈發激烈。
在二〇一三年,身為澳門博彩業從業人員的陳志亮在其文章〈澳門衛星賭場面臨嚴峻挑戰〉中指出,當年澳門有35間賭場,其中17間由六間博企全資擁有,另有18間為衛星場。一方面,博企新建的大型娛樂場或搶走衛星場的客源;另一方面,特區政府當時已公佈限制賭枱數目,各博企無法獲得足夠的新賭枱,使衛星場面臨縮減賭枱的壓力。他形容當時的衛星場「腹背受敵」。
然而,相信令衛星場模式走向終結的是政府在二〇二二年修訂《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下稱《博彩法》),其中明確指出「承批公司必須在其擁有不動產所有權的地方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因此,現時分散在各區的衛星場須在法律生效後的三年內搬至其所屬博企的不動產中。自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起,衛星賭場必須透過聘用管理公司的方式來運營,且不能以任何方式分享娛樂場的博彩收入。

衛星場的三年過渡期將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前直選議員林宇滔在今年四月提交的書面質詢中指出,在新《博彩法》修訂後至今,已有七間衛星場結業,目前仍在營運的衛星場仍有11間。
今年六月,三間博企公佈將結束多間衛星場的營業,包括澳娛綜合旗下的七間娛樂場:君怡、勵宮、財神、置地、英皇宮殿、金碧滙彩以及皇家金堡,其中計劃收購十六浦及凱旋門成為自營賭場;新濠博亞旗下的駿龍娛樂場;以及銀河娛樂旗下的華都娛樂場。七月三十日,君怡停止營運,成為首間在期限前結業的娛樂場,駿龍在九月二十二日結束營運,而英皇及華都分別於十月三十日及三十一日停止營運。
本澳賭牌由一演變成三「正牌」以及三「副牌」,持有的六間博企分別為澳娛綜合、永利、銀河、威尼斯人、美高梅和新濠博亞。在二〇二二年,賭牌到期再進行競投,這六間博企再次獲得賭牌,但今次並沒有正副之分。

內外受迫
從二〇〇二年賭權開放到二〇二二年賭牌再競投,嚴格而言,本澳只得六張賭牌,但通過與博企合作衍生出多間衛星場,然而,其運作並未見嚴謹規範。有報道分析指出,「炸彈」表面上看來是衛星賭場,但由前特首賀一誠執掌的特區政府早已研判要拆解的,其實是博彩業背後的法律灰色地帶,以及失序的「貴賓廳」模式。也有意見指出,在賀政府下修訂的《博彩法》,讓人推測和聯想其實是來自北京的要求——可視為對本澳回歸後博彩業脫序擴張的一種當頭棒喝。
前直選議員吳國昌曾分析,十多年前內地便開始關注境外賭博而導致資金外流的問題,並陸續發生拘捕行動。新修訂的有關打擊境外博彩、資金外流行動的法律條文,顯示中央政府已給出清晰訊息:傾向處理、壓制和打擊這方面的行為。這兩件事正與澳門特區有關,本地曾為「世界賭城」,絕大部分資金來自內地的人士。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正式實施,修正案修改了部分現行刑法條文,並新增設多項罪名,包括打擊跨境賭博,並根據涉及金額或其他嚴重情節對應徒刑和罰金。
同年十一月,從事「貴賓廳」業務的太陽城集團前主席周焯華(綽號「洗米華」)等人,被內地檢察院以「在境內實施跨境賭博」追捕。同月,周焯華因涉非法博彩等在澳被捕,被判18年。在二〇二二年一月,德晉集團前主席陳榮煉等人因涉非法博彩等罪在澳被捕,陳被判14年。

賀一誠在二〇二二年四月亦曾指出,賭收未能反映旅客增長的實況,暗示其中發生一些「唔好嘅行為」,影響到整個賭業的健康發展。又強調,衛星場在原有的法律和博彩合同裡都沒有基礎和依據。作為依法施政的政府,無法保障衛星場的合法性。
隨著衛星場熄燈關門,這些曾為城市帶來璀璨的繁花終究要凋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