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直選議員區錦新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法》(下稱國安法),本周四(31)被司法機構實施羈押強制措施,目前關押在路環監獄等待進行隨後的訴訟程序。歐盟昨(2)日發聲明譴責事件,指事態發展「加劇了現時人們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多元化和言論自由持續受到侵蝕的擔憂。」特區政府昨晚發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歐盟干涉特區內部事務,並強調警方和司法當局始終依法嚴格處理,涉案嫌犯的訴訟權利依法受到有效保障。
歐盟對外行動署(EEAS)在聲明中指出,以「國家安全罪名」拘捕歐盟公民、前議員區錦新是自2009年《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以來的首次實施,「這一事態發展加劇了現時人們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多元化和言論自由持續受到侵蝕的擔憂。」
歐盟重申,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是《澳門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素,並強調澳門當局「必須根據《澳門基本法》、《1987年中葡聯合聲明》以及澳門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的承諾,全面維護澳門居民受保護的權利和自由。」
特區政府:內部事務 任何外國或境外機構無權干涉
特區政府昨晚10時許發稿指,對於歐盟對外行動署就澳門特區日前依據《維護國家安全法》開展刑事程序和執法行動所發表的言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澳門當局執行《維護國家安全法》純屬中國及其特別行政區內部事務,包括歐盟在內的任何外國或境外機構無權干涉。澳門特區將一如既往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確保『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
特區政府又指,在該案件偵辦過程中,警方和司法當局始終依法嚴格處理,「涉案嫌犯的訴訟權利依法受到有效保障。」事實充分證明,澳門2009年制定及2023年修改的《維護國家安全法》有效維護了國家安全和本地繁榮穩定,居民的基本權利,包括選舉權利及言論自由的權利,不僅受到《澳門基本法》及相關法律,以及適用於澳門特區的人權公約的充分保障,而且得到特區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的全力維護。「自回歸祖國以來,澳門特區的人權保障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不容任何人貶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