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童被獨自留在家中,因害怕由廚房窗戶墮至馬路,導致頭顱內出血,嚴重受傷。男童母親及家傭涉嫌觸犯棄置及遺棄罪,昨(24日)已被移送檢察院偵辦。社會工作局局長韓衛今(25)日回應事件時稱,當局即時派人跟進有關家庭,任何涉及獨留兒童在家的個案,局方都非常關注,而自《家庭暴力法》生效後,社會對有關問題「關注咗」。
他又呼籲各界有所警惕,要更加小心,將保護小朋友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家長亦須儘量減少任何危險可能性,提高家居設備安全。
司警:男童頭顱內出血 目前仍留院
澳門日報7月15日報道,夜呣街某大廈下午一時許發生一宗懷疑墮樓事件。現場消息指出,墮樓者為一名4至5歲的男童。事隔10日,司警局發言人何偉樂今日在警方例會公佈案情。他表示,涉案母親姓肖,40歲,本澳居民,報稱是美容院技師;涉案家傭姓Fatmah,37歲。
司警指,本月15日下午一時許,該名幼童被發現倒臥夜呣街某大廈對開馬路,經送院搶救證實頭顱內出血,需持續留院治療,目前仍在醫院。男幼童傷勢符合高處墮下所致,對其造成嚴重傷害。
共三次被獨留在家 最早上月17日
司警:兒童哭泣 嘗試開鎖失敗
司警調查發現,被害人同父母、胞兄及家傭同住中區一大廈單位。事發當日上午,案中男幼童父母及胞兄先後外出,由案中女家傭照顧男幼童,但由於女家傭需要接送幼童的胞兄回家,故將平板電腦給予男幼童後,鎖門外出,並以電話通知第一名嫌犯,即受害人的母親。

男童因獨自在家感到害怕,開始哭泣,期間呼救及嘗試開鎖,但不成功。直至中午12點50分,他轉至廚房,後從窗戶墮至馬路。
司警發言人又表示,經調查,男幼童並非首次被獨留在家,今次則是第三次,最早一次是上月十七日,但之前被留家的情況則不清楚,但今次家傭有給他平板電腦。
拒公開受害人年齡
司警稱之為未成年「青年」
在公佈案情期間,記者有多次問及被害人年齡。司警發言人最先只稱受害人為「青年」,後被追問後則指「0歲至30歲以下為青年」。
在記者再追問下,發言人則指被害人為未成年人,但沒有公佈年齡。
據司警局早前公佈,0歲至30歲以下為青年,30至60為中年,老年則為60歲以上。

韓衛:兒童很多時「睇少眼」都恐出現意外
在一公開場合,韓衛被問及事件。他回應指,涉事男童的家庭並非社工局跟進中的個案,當事件發生局方已立即派員跟進涉案家庭。
他又指,對於今次意外,家人及市民都非常之難過,對涉事家庭有很大影響。「留小朋友喺屋企,那怕只有一分鐘嘅時間,可能都有一定嘅危機喺度⋯⋯就算睇住(兒童),但睇少眼,尤其幼兒,很多時睇少眼都出現意外情況」。在今次意外後,希望各界有所警惕,「要更加小心,保護小朋友生命安全放喺第一位。」家長亦須儘量減少危險,提高家居設備安全。
被問及獨留兒童在家的個案,韓衛回應指,自《家庭暴力法》生效後,社會對獨留兒童在家問題「關注咗」。過往都接到有關舉報,如接到舉報有小朋友被獨留家中,局方會通知相關部門,同時儘快協助有關家庭,「我哋會做好呢方面嘅工作⋯⋯未成年嘅子女留喺屋企,對小朋友人身安全造成危險,我哋非常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