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遺產委員會(下稱世遺委)日前對本澳在保護世遺方面提出多項要求,包括針對正在籌建的「AB橋」工程對松山燈塔的影響,明確要求澳門當局在「作出任何不可逆轉的決定之前」提交更詳細項目資料,包括全面的遺產影響評估(HIA)。直選議員林宇滔指出,本澳在多項城市規劃建設與執行程序上存在明顯問題,甚至違反《世界遺產公約》通報與審議相關規定,故要求當局檢討及交代在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機制,以及交代是否人為問題及有否官員需就此事問責。
林宇滔以「促檢討及交代本澳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機制」為題提交書面質詢。他指出,澳門今年正值「澳門歷史城區」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20周年,象徵本地在歷史文物保育上的重要里程碑。特區政府代表亦出席了在法國巴黎舉行的第47屆世遺委會議。根據新聞局資料,世遺委決議通過了由國家文物局於去年提交的《澳門歷史城區保護狀況更新報告》,並肯定澳門在遺產保護、監測、詮譯及展示方面的工作,並樂見《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正式生效。「然而,新聞稿卻完全未有提及委員會對多項開發項目,包括『AB橋』、輕軌東線及東望洋斜巷高樓及管理機制所提出的具體關注、問題及要求。」
他續指,世遺委的文件提及「AB橋」規劃的某個部分可能會違反世遺限高規定,即使限高規定只適用於建築物,仍需進行「全面的」遺產影響評估並提交保護報告。
「AB 橋」即為「新城A、B區行車天橋設計連建造工程」,該工程已由公建局去年10月判給,造價21.8億澳門元。
以「AB橋」為例
林宇滔批政府在理解與執行世遺保護標準存明顯偏差
針對「AB橋」項目,林宇滔指出,去年7月自己就「AB橋」問題向文化局提出書面質詢。當局回覆稱,項目僅有局部一段落位於法定限高範圍,佔總面積0.34%,並表示對「澳門歷史城區」及東望洋燈塔景觀未構成干擾,亦不違反世遺保護要求。但在第47屆世遺委員會會議上,委員會明確要求澳門在「作出任何不可逆轉的決定之前」提交更詳細項目資料,包括全面的遺產影響評估(HIA)。「此一要求與文化局去年所作回覆明顯不符,反映出政府在理解與執行世遺保護標準方面存在明顯偏差。」雖然該局近日表示政府尚未有具體方案,仍在聽取社會意見,並承諾待有規劃後再進行評估與報告提交,且未獲世遺委新決議前不得動工。
林宇滔續指,政府2023年已宣佈將AB通道改為橋樑方案,並展開設計與建造工程的公開招標,公佈初步設計圖,甚至地盤早前曾開始動工,直至2025年2月因社會爭議才暫停項目。在整個「AB橋」項目的規劃與推進過程中,尤其由隧道改為橋樑方案時並沒有向公眾諮詢。故此,他要求當局交代為何沒有對公眾進行諮詢、以及對項目進行全面的環境和世遺影響的評估。
對於文化局在理解與執行世界遺產保護要求上的明顯偏差,林宇滔則問及是否涉及行政責任,是否有官員需就此事問責,以及當局為何在去年中自己提出質詢時仍未主動作出更正減低影響。

人為問題?
林宇滔促交代為何多次違反「世遺公約」通報與審議規定
林宇滔又指出,本澳在多項城市規劃與執行程序上存在明顯問題,甚至違反《世界遺產公約》第172條的通報與審議規定,如《公約》締約國將在受《公約》保護地區開展或批准開展有可能影響到遺產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大規模修復或建設工程,世遺委促進締約國通過秘書處向委員會轉達該意圖。締約國必須儘快(例如,在起草具體工程的基本文件之前)且在做出任何難以逆轉的決定之前發佈通告,以便該委員會及時幫助尋找合適的解決辦法,確保遺產的突出的普遍價值得以維護。
他指續,根據世遺公佈的報告資料,該委員會在2017年開始已多次要求澳門提交《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總體規劃》、《新城A區詳細規劃》等報告,並須按規定先由委員會審議及提供意見,才能公佈及執行,但澳門多次沒有提交。甚至《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更是「先斬後奏」,在今屆會議上世遺委員會對此表示遺憾,澳門在沒有按要求在通過和實施前提交世遺委員會;輕軌東線亦在提交HIA前已率先動工,多次違反第172條。

據世遺委日前所公佈的文件,澳門無按要求向世遺中心交《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最終草案版本,亦無按照決議提交《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的《遺產影響評估》,只是提交了「摘要」。
林宇滔又表示,針對被指無按要求交《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最終草案版本,文化局曾表示可能存在「認知上的落差」,但重申已向世遺中心提交最終版本,但沒有等到對方回覆便生效,這是因為本澳希望早些有法律依據保護「澳門歷史城區」。
故此,他問及當局為何至今仍有「認知上的落差」,並要求交代是行政程序上的失誤還是人為的問題。
針對文化局在回覆傳媒有關《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最終草案版本事宜,林宇滔則批評局長有關說法明顯是「倒果為因」,並要求當局交代為何沒有按照世遺的規定及程序按部就班地提交文件,以及如何作出檢討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