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14日進行,只有8個直選及6個間選組別能入閘,提交政綱及候選名單。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下稱選管會)目前已收到6組直選提交政綱及候選名單,間選方面則6組均已提交。選管會主席盛銳敏呼籲未提交的組別把握時間,並強調本(6)月27日起至8月29日為禁止宣傳期,屆時所有人士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競選有關的宣傳。
選管會今日中午舉行記者會,因僅限部分傳媒如日報、周報等出席,本媒未能到場採訪,以收看TDM直播方式進行報道。
早前獲確認合法的提名委員會需在6月26日前向選管會提交政綱及候選名單。選管會主席盛銳敏指,截至現時,8組直選隊伍中有6組已提交政綱及候選名單;而間選方面亦有6組已提交。同時,名單中每名候選人須簽署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基本法》的聲明書,以及受託人須提交銀行轉帳或支票2萬5千元證明文件。
他建議未提交的組別把握時間,接下來在28日選管會將張貼候選名單總表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7月15日公佈查核候選名單決定,視有沒有異議或上訴,最快7月18日公佈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最遲至7月31日公佈。
27日起至8月29日為禁止宣傳期
盛銳敏提及有關禁止宣傳期的規定。自《立法會選舉法》修訂後將禁止宣傳期提前,今年6月27日起至8月29日為禁止宣傳期。該期間所有人士不可以通過任何方式進行競選宣傳。若有違反將會被科處罰金。他又呼籲,包括候選名單的受託人、候選人、助選團及公眾,都要遵守規定,避免作出違規宣傳的行為,共同維護選舉秩序。而有關禁止宣傳的問題集將上載選舉網站。
他又列出數項在禁止宣傳期內需注意事項,包括:以任何方式引起公眾注意某一或某些候選人,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建議選民投票或不投票給某候選人;以短訊、電話、電郵、應用程式或其他方式作出呼籲,爭取公眾支持;期間不應發布涉及競選宣傳的內容,也不可以將早前的新聞或消息再進行轉發或置頂,否則可被視為進行競選宣傳的活動;若候選人為現任議員,可繼續其議員工作,但不應涉及競選宣傳,尤其參選政綱或選情等。
盛銳敏表示,若候選人為現任議員,可以繼續履行議員職務,可以出席公開活動接受傳媒採訪、評論時事、總結過去一屆議員工作等。
競選宣傳品清單須向選管會報備
盛銳敏表示,為了跟進和評估候選名單在立法會選舉期間對於開支限額的執行,正在擬定物品報備表,將適時向受託人發出通知,要求候選名單分開報備。包括:將會在競選活動期裡打算舉辦的活動、在競選集會中向支持者派發的物品、向公眾派發的宣傳品清單、數量及價值、以及工作人員會用到的物品等。由廉政公署監督並對候選名單作出建議。「在向這些公眾派發的物品當中,尤其應避免包含有福利性質的物品,否則有可能會構成賄選。」
盛銳敏:望選民踴躍投票
至於選管會宣傳工作方面,盛銳敏指,以多形式、多渠道宣宣揚依法、公平、公正、廉潔的選舉重要性,包括在全澳各區設橫額及海報;戶外螢幕、巴士車身等放置選舉相關信息;製作短片在各口岸、電視台、各平台播放等。亦將設有模擬投票站,普及選舉流程。
他強調,立法會選舉是本澳四年一度的重大政治活動,期望做好宣傳,鼓勵選民一起投入選舉。
盛銳敏:未收到司法上訴 對受賄案無資料
有記者問到早前有直選提名委員會不獲合法接納,有否收到任何上訴?盛銳敏回應指,截至現時未收到任何上訴。
而早前提名受賄案方面,他則指案件偵查工作獨立且受司法保密,選管會不會知悉具體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