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會完成討論《育兒津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將於7月15日生效,最快下月16日起可申請。受益對象為2025年至2027年期間出生且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幼兒,每人在出生年度及緊接兩個年度可獲發津貼,每年為18,000澳門元(下同);於2022年至2024年期間出生的幼兒亦可獲發一個年度至三個年度的津貼。社工局料今年涉及的預算開支約2.7億元。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育兒津貼是為幫助有嬰幼兒之家庭,相信會正面促進人口增長。

昨(3)行政會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育兒津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張永春及社工局局長韓衛出席。
在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問及育兒津貼之預算,韓衛指,2022年出生的人數是4,344人,2023年為3,712人,2024年為3,607人,並估計今年出生的嬰兒約3,500名,今年津貼支出預算大約為2.7億元。
而有關育兒津貼作為臨時性措施,是否只維持三年,韓衛稱,雖然計劃暫時只到2027年,但因育兒津貼為創設性措施,因此當局會在期間收集不同的數據,聽取市民意見,以作為日後調整之根據。
張永春又補充稱,會做好分析、研究、檢討、完善,而非新一年之後就停止計劃。

韓衛又稱,嬰幼兒符合持有澳門永久性本地居民身份證之條件等,第二季的育兒津貼會自動發放,無須再次申請。
據法規,幼兒父母任一方可透過登入一戶通以電子方式、且不遲於幼兒出生年度翌年的六月三十日提出申請。 如幼兒透過司法裁決交託予受政府資助的機構或設施照顧,又或監護人為該等機構或設施的負責人或人員,則不獲發放津貼。